山西和顺严把“六关”打造“阳光低保”
一是严把政策“宣传关”。将享受低保的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政策公之于众,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走访、座谈等形式,广泛宣传城乡低保政策,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所有城乡居民都能了解掌握低保相关政策和申请、审批程序,保证群众在低保评议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增强了低保工作的透明度,使惠民政策深入人心。
二是严把入户“调查关”。要求相关部门对县区内低保户进行入户调查核实,要求调查人员要做到“四清”,即家庭人口清、家庭上年平均收入清、贫困原因清、补助标准清。采取“谁入户、谁调查、谁签字、谁审核、谁负责”的调查责任制度,对每一个低保户家庭坚持做到“走到、见到、谈到”,全面掌握了解低保户的具体家庭情况,实现“阳光低保”。
三是严把申报“审核关”。按照“三级联审、源头压缩、应保尽保、不留死角”的原则。将全县申报低保的对象户,按照“应保尽保、规范运作、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的程序,在社区、村组初审的基础上,由民政、财政等部门会同社区、村两委干部、群众代表进行三级联审,逐一过滤审查,复核把关,有效避免“人情保”“关系保”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四是严把动态“管理关”。抓好保障标准的适时调整和保障对象的跟踪调查,确保低保工作的准确性。做到每年对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审核,使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金额有升有降,按规定办理相应的增发、减发或停发手续。
五是严把资金“核算关”。在低保资金的管理上,建立“财政管钱、民政管事、金融管发”的三位一体的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发放监管体系。对低保资金实行“三专一封闭”管理,即资金专户管理,财务专账核算,资金专人管理,资金封闭运行。在财政社会保障资金专户中设立低保资金户,由财政部门将所有低保资金单独核算,单独管理,专款专用,实现了保障金社会化发放。
六是严把监督“检查关”。通过财政、民政、审计、纪检监督和群众民主监督及社会舆论监督等渠道,杜绝滥用职权、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和人情保等违纪违规现象。努力做到评审程序化、公示规范化、发放社会化、管理动态化、建档标准化、监督多元化,确保了全县低保工作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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