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博物馆免费开放”提案的答复(摘要)
作者:财政部 发布于:2015-07-27 14:55:57 来源:财政部
2012年“两会”建议提案答复摘要 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摘要
一、关于提高陈列布展手段、不断加强服务能力的问题
根据《全国博物馆、纪念馆向社会免费开放工作的通知》(中宣发〔2008〕2号)要求,截至2011年底全国文化文物系统归口管理的博物馆、纪念馆以及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共计1804个,已分三批向社会实行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实施4年来,博物馆安全保护和服务设施条件普遍改善,陈列展示和社会教育水平明显提高,观众人数大幅增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为帮助地方博物馆、纪念馆更好地推进免费开放、做好陈列布展工作,自2008年起,各级财政部门将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中央财政专项设立了“中央补助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除用于补助地方博物馆、纪念馆门票减收和运转经费增量外,还用于支持地方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提升陈列展览水平。据统计,2008年文化文物系统博物馆、纪念馆举办各类展览约8000个,目前每年超过10000个。今后,财政部将会同国家文物局等有关部门,进一步支持博物馆、纪念馆改善陈列布展水平,提高其专业性、学术性、科学性,艺术性和观赏性,向社会提供质量更高、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的展览。
二、关于建立健全博物馆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将评价结果作为博物馆实行动态管理依据的问题
建立健全博物馆绩效评价体系,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推动博物馆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国家相关部门一直高度重视对博物馆的运行评估和绩效评价工作。2008年,国家文物局启动博物馆质量评估认定工作,公布了首批一、二、三级博物馆;2009年,财政部和国家文物局共同确定首批中央地方共建博物馆和培育对象;自2010年起,国家文物局委托中国博物馆协会对国家一级博物馆和中央地方共建国家级博物馆开展运行评估,制订科学的指标体系,通过定性和定量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其运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以评促改、以评促建,收效显著。
2010年,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专门就“强化管理和绩效考评”提出明确要求。在《意见》指导下,各地纷纷出台相关办法,如陕西省文物局、财政厅联合印发《陕西省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绩效考核暂行办法》、河北省文物局制定了《河北省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由省、市文物和财政部门分别对本级所属博物馆绩效进行考评、监督和和指导,取得了良好成效,为全面建立博物馆绩效评价体系积累了丰富经验。
下一步,财政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博物馆绩效评价和质量管理制度体系等方面的研究,探索适应博物馆管理运行特点的考核指标体系和责任追究制,认真做好博物馆免费开放绩效考评办法和相关标准的研究编制工作。在此基础上,加强对各级各类博物馆管理运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有关部门对博物馆实行动态管理的依据,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促进博物馆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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