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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强化动态监督 助推预决算公开再上新台阶

作者: 发布于:2017-09-14 10:30:33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为扎实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云南省财政厅创新工作思路,利用科技信息手段,把监督关口前移,从传统的事后检查前置于预决算公开的事前和事中阶段,建立并实施了全国首创的财政监督动态监控新模式,有效解决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完整性及真实性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决算公开取得新突破


  截至2017年8月24日,省本级决算公开涉及的150个部门已全部公开部门决算,公开面达100%。从及时率来看,自决算批复到决算公开,用时最短的4天,用时最长的15天,比法定时限20日提前5天。在决算公开实现公开面、及时率“双100%”目标的基础上,通过规则校验审核和流程设计,强化了决算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监督,预决算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7年,云南省财政厅以统一平台集中公开为契机,研发“预决算信息公开动态监督系统”,在实现预决算信息公开面、及时率“双100%”目标的动态监督基础上,增加规则校验环节,审核检测部门提交的拟公开内容,实现对信息公开内容完整性的监督。在真实性审查方面,通过设置经办人填报—审核人复核—发布人确认等流程化设计,建立部门的内部审核机制,并借助数字签名认证等技术手段,保障部门发布的预决算公开信息真实、合法。“预决算信息公开动态监督系统”的启用,有效监控并督促预算部门及时、完整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并通过流程设计,监控并督促部门承担起预决算公开内容真实性的主体责任,促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实现全程在线动态监督。


  二、强化动态监督出新招


  从2017年起,省级预算部门可通过省级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平台发布预决算公开信息,实现部门门户网站和财政门户网站“双公开”。在统一平台的基础上,云南省财政厅对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动态监督。


  一是实施倒计时预警检查。为确保所有部门在法定时限20日内完成预决算公开任务,云南省财政厅提出目标,将预决算公开的工作要求时限提前5天,用5天时间规范和完善疑难事项。同时,对尚未公开预算的部门按工作时限要求截止日期提前5天开始倒计时预警检查,增强部门公开预算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及时公布动态监督信息。按照动态监督实时性的要求,自第一个部门公开预决算之日起,云南省财政厅每天从门户网站采集部门预决算公开的最新信息,形成当日动态监督进展及倒计时预警情况,及时在财政厅内部办公系统发布动态监督信息,财政厅相关处室跟踪督促对口联系的一级预算部门尽早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同时,在云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云南省省级财政预决算公开”中增设“动态监督”栏目,定期将预决算动态监督情况对外发布。


  三是规范预决算公开保密管理。省财政厅与省国家保密局联合印发文件,对预决算公开工作有关保密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涉及国家秘密不予公开或不全面公开的,须报省国家保密局认定。对于系统内同一事项,当年省国家保密局已经进行认定的,下级单位可参照执行,不再重复认定,堵住了部门因“保密”不公开的借口。


  在积极推进省级预决算动态监督工作的同时,云南省财政厅以上率下,带动各州市财政部门参照省级做法,改进传统监督检查方法,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加强本地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持续推动全省的预决算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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