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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景东“四明确”加强公立医院收入管理

作者: 发布于:2017-08-02 11:53:58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为进一步规范公立医院收入管理,确保公立医院收入用于发展卫生事业,景东县“四明确”加强公立医院收入管理。


  一是明确管理范围。将公立医院挂号费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护理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它门诊收入、其他住院收入等全部纳入管理范围。


  二是明确管理原则。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公立医院医疗收入必须全额上缴县财政非税收入汇缴专户或入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县政府按照保障公立医院正常运转和促进卫生事业发展的原则,将公立医院医疗收入逐步纳入非税收入收缴改革范围。公立医院医疗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或缴入国库后,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执行中依据批准的年度部门预算,坚持基本支出按年度均衡的原则,结合收入进度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文件规定程序办理资金拨付。公立医院的所有上缴款项,在公立医院提出符合规定的用款计划前提下,由财政部门及时全额拨付。


  三是明确收入用途。为支持卫生事业发展,公立医院医疗收入必须全部用于卫生事业。县财政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不得将公立医院医疗收入以任何形式集中公立医院医疗收入。


  四是明确管理纪律。严禁将公立医院医疗收入转交非财务机构管理、账外设账、私设“小金库”和公款私存,严禁用公立医院医疗收入搞房地产开发、股票、期货交易,以及滥发奖金、实物或组织公费旅游等。公立医院医疗收入用于基本建设投资的,按国家规定立项,纳入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按计划部门确定的投资计划和工程规定进度分期拨付。公立医院医疗收入用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支出,按规定的政府采购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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