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严把公车使用纪律关
近日,浙江省财政厅按照中央公车使用“六个不得”和“八个不准”的要求,制作了司乘人员公车使用“八个严禁”的纪律小卡片,放在车内醒目处,时刻提醒司乘人员严守公车使用各项纪律规定。
纪律小卡片和之前全省党政机关统一开展的喷涂公车标识的两项举措,构建起公车使用外部监督与内部约束相结合的监督机制。
据了解,自2016年全省公车改革启动以来,浙江省财政厅积极响应,在前期摸底、调研、处置的基础上,出台了一系列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结合实际摸索出一套有效管用的公车运行管理做法,高效顺利完成公车改革工作。
细化公务用车使用范围。制定出台了《省财政厅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将公务用车使用范围限定在接待活动、重要公务活动、紧急公务活动、财政执法活动和其他公务活动五个方面,并对每类活动进行细化说明,根据不同活动类型,实施不同活动方案。
规范公务用车审批流程。厅机关保留的一般公务用车由厅办公室统一管理,车辆使用严格执行事先审批制度,申请用车时,相关处室要填报《浙江省财政厅公务用车申请表》,经处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办公室领导审批后安排用车。各相关处室执行财经纪律执法时,要事先上报行政执法方案(含车辆使用),经厅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厅办公室派车。
严控公务出行费用。严格执行《浙江省省级公务出行保障费用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公务出行保障费用按照年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15%以及车改后核定单位车辆定额预算数确定公务出行保障费用总额,列入年初预算。公车运行维护费实行总额控制,在经费使用管理方面厉行节俭,在保障重要公务活动和紧急公务活动的前提下,严控经费使用进度。
同时实行公车停放与驾驶员奖励挂钩。划定单位公车停放车位,将公车是否按规定停放纳入驾驶员考核内容,提升驾驶员的规范意识、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实行公务用车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公车使用情况,检查公车出行是否执行审批制度、未外出执行公务的驾驶员及车辆是否在岗在位、是否存在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的情况等,及时查纠存在的问题。
规范下属事业单位公车使用。厅属参公单位公务用车实行与厅机关同一套管理制度;非参公事业单位因未实行公车改革,车辆及人员由各单位自行管理,但办公室协调各单位,做到不同单位人员和车辆管理同口径,确保公车改革单位与非公车改革单位的平稳运行。
据介绍,目前,浙江省财政厅公车改革经过一年多的有效运行已颇有成效: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明显降低,公职人员公务出差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厅保留的一般公务用车管理模式日趋成熟;公务用车定点租赁服务趋于常态化,新型网约车模式进入定点服务范畴;公车管理内控制度日益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