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莱芜市财政局多路并进促环保
近年来,莱芜市财政局认真贯彻《环保法》和《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全面推动大气、水、固体废弃物、土壤环境污染重大治理工程建设,有效推动了我市空气质量及生态环境改善。
一是支持环保网格化建设。市财政预算安排资金817万元,各区配套资金800万元,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建立一级网格1个、二级网格6个、三级网格20个、四级网格1079个,形成了市、区、镇(街道)、村环保监管四级网格。市财政每年安排资金290万,建设网格化空气自动监测站17个、水质自动监测站9个,实现了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全天候实时监测监控。
二是建立“环保110”快速反应项目。每年安排专项资金37.5万元,支持环保、公安联合建立指挥高效、处置快速、司法联动的工作机制,实现了投诉受理、指挥协调、现场处置、信息发布一体化,进一步提高了环保执法水平。
三是做好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自2014年10月份启动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和“黄改绿”补贴以来,我市共补贴黄标车提前淘汰车辆2529辆,补贴资金2017万元;“黄改绿”车辆568辆,补贴资金707万元,有效保障了黄标车提前淘汰工作。
四是强化道路扬尘防治。近年来投入资金380万元,购置环保洒水车10余台,每年安排资金200万元,对城区鲁中大街、文化路等17条主干道每天洒水降尘4次,对英雄路、西秀大街等8条次干道每天洒水降尘2次,市区主次干道洒水率达到100%,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以上。
五是开展散煤清洁化治理和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投入资金800万元,支持散煤清洁化治理,对凤城街道、鹏泉街道、张家洼街道三个试点,自2016年起使用洁净型煤代替散煤的居民用户,按照每吨1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降低散煤燃烧污染。拨付专项资金1063万元,淘汰市区范围内的60余台燃煤锅炉。
六是支持垃圾处理项目建设。每年安排农村垃圾治理专项资金870万元,污水处理资金1400余万元,建设农村垃圾治理、垃圾处理厂垃圾渗滤液处理、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等项目20多个。投入资金5000余万元,完成莱城区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37个,规范整治污水直排口9个。投入资金500万元,支持海纳医疗废物公司处理医疗垃圾。投入资金1600万元,支持光大集团环保产业园建设项目,积极处理餐厨垃圾、运行垃圾发电等。
七是支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购置。投入资金5000万元,购置新能源公交车400余辆,有效降低汽车尾气排放,改善城区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