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单位三公经费四年累计减少26亿元
作者:李岩 发布于:2017-06-25 08:38:07 来源:北京青年报
6月23日下午,审计署审计长胡泽君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作《国务院关于201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同日,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作了《国务院关于2016年中央决算的报告》。
2016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365.62亿元,加上年初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以及中央财政性基金预算、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315.06亿元,收入总量为73680.68亿元。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804.55亿元,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76.13亿元,自主总量为87680.68亿元。收支总量相抵,中央财政赤字14000亿元,与预算持平。
“三公”经费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2016年,中央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8.25亿元,比预算数减少14.84亿元。此外,记者从财政部了解到,从2012年到2015年,中央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分别为74.25亿元、70.15亿元、58.8亿元、53.73亿元,数据表明中央层面兑现了“三公”经费预算总规模只减不增的承诺。
具体来说,在“三公”经费中,2016年因公出国(境)经费18.19亿元,减少2.08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87亿元,减少8.54亿元;公务接待费4.19亿元,减少4.23亿元。在三项开支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仍占据主要位置,花费最多,减少也最多。
张少春在报告中表示,这主要是因为有关部门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以及部门因公出国(境)、外事接待等任务当年未能实施。财政部测算,2016年中央本级“三公”经费比2012年累计减少26亿元,累计降幅达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分别累计下降6.5%、36.4%和70.3%。
此外,有7省6市5县违规举债537亿、96个县违规使用扶贫资金3.81亿、部分新能源汽车企业骗补16.72亿。部分央企境内外投资业务造成风险逾990亿、有央企扩大落后产能生产、部分银行要求先“还旧”再“借新”。此外,还有7成单位“三公”有问题,10家单位违规收入4000余万元。
专项资金
近20亿基层扶贫资金闲置
胡泽君在会上介绍,从审计情况看,促进完善措施812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和资格认证等315项,停止或取消收费239项;纠正违规收费、收回沉淀资金等667.71亿元,处理处分4113人。
96个县违规使用扶贫资金3.81亿
审计署持续跟踪审计扶贫资金使用和扶贫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抽查了20个省的15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抽查扶贫资金336.17亿元,走访贫困家庭1.66万个。从重点抽查的158个县来看,个别地区存在扶贫举措不实等问题。
首先,有的地方存在追求短期效应倾向。有53个县的189个项目因脱离实际,建成后改作他用或废弃,涉及扶贫资金1.41亿元;有24个县的56个项目与贫困户利益联结较弱,集中在龙头企业或合作社,涉及扶贫资金5643.68万元;有32个县的81个项目在资金分配中搞简单“平均主义”,涉及补助1.33亿元;有19个县的已脱贫人口中,1.7万人存在多计预期收益或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三保障”未落实等被提前脱贫问题。
其次,基层扶贫资金统筹和监管还未完全到位。有119个县财政涉农资金基本还按原渠道、原方式分头申报、实施和管理,其中84个县形成闲置资金19.54亿元,有6.23亿元甚至闲置两年以上。资金日常监管还不严格,有96个县发生骗取套取、违规使用等问题297个、涉及扶贫资金3.81亿元。
审计发现有个别基层干部利用管理扶贫资金项目的便利,牟取私利、侵害群众利益,已经或正在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现已追回或盘活扶贫资金6.48亿元,促进扶贫政策落实和完善规章制度42项,44人受到处理处分。
部分新能源汽车企业骗补16.72亿
胡泽君介绍,2015年和2016年,18个省共收到中央财政下达的节能环保重点专项资金669.53亿元,安排省级配套资金157.03亿元,向相关地市和企业拨付814.7亿元,其中中央资金657.67亿元,截至2016年底结存11.86亿元。
从审计的40个地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18个省节能环保资金使用情况来看,一些地方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和管理还不够严格。有29个未经批准占用2947.14公顷耕地和2.1万公顷草原、林地,进行房地产开发或采矿等;有11个地区已出让的1256.25公顷土地长期闲置,或用于国家明令限制、禁止供地的项目。此外,林地、草原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口径不够衔接,抽查地方国土与林业部门公布的林地面积,差异最大的近6成,甚至出现将已退耕还林土地重新确权为耕地等情况。
同时,审计发现有些节能环保项目推进缓慢、未达到预期效果。抽查的1053个项目中,受设计变更、资金不足等影响,有31个未按期开工、155个未按期建成,还有9个建成后未达到设计目标;抽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情况发现,一些汽车产销企业采用自产自购、供应电池回购整车等手段获取财政补贴16.72亿元,延伸调查的66家企业中有30家年销量低于500辆。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地方收回、归还、补拨和盘活资金11.09亿元,完善制度24项,恢复违规占用的草地、林地、耕地5749公顷,处理处分13人。
中央单位
18部门公务用车存在问题
昨天,审计署公布了73个部门和332家所属单位2016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包括61个中央部门、10家人民团体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抽查财政拨款预算2517.61亿元,占其财政拨款预算的42%。像宋庆龄基金会、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等单位的审计情况都是首次公开。
多部门违规收费2.31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利用部门影响力或行业资源违规收费问题仍然存在。测绘地信局等5个部门和中国设备管理协会等26家所属单位违规收费2.31亿元,主要是违规开展资质认证、资格考试、评比表彰、中介服务或直接收取赞助等。
2009年至2014年,测绘地信局本级举办强制性培训并收费393.22万元,未纳入其法定账簿统一核算;2014年至2016年,测绘地信局所属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自定标准收取职称评审费12.14万元,其中2016年3.34万元;2015年至2016年,测绘地信局主管的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等3家单位违规向相关科学技术奖项申报单位收费544.7万元,其中2016年397.7万元。
在国家部委中,2016年,民政部所属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在未办理广告发布登记的情况下,违规向8家单位收取广告费30.40万元;民政部主管的一个社会团体变相浮动会费标准,违规收取会费200.13万元。
住建部所属信息中心违规向参会企业收取会议注册费74.83万元。住建部主管的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在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中,违规向入选单位收取出版刊物服务费517.22万元;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百强办公室违规开展评比活动,向入选单位收取会刊宣传费243.40万元;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地下管线专业委员会违规设置职业资格并开展培训,收取评审费等70.04万元。
目前,有关部门已经通过追回资金、调整账目等整改5.42亿元,并完善了相关财务和预算管理制度,规范了相关管理流程。
5家单位存在干部违规兼职
记者从昨天发布的审计结果中注意到,中央部门单位违规发放补贴津贴的问题较上年有所改善,有外专局和中央台办等单位向职工发放福利,单位数量和金额都少于2015年。
2016年,外专局所属培训中心等3家单位违规向职工发放过节费67.66万元;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等4家单位违规为职工缴纳应由个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69.82万元。2015年至2016年,中央台办所属九洲文化传播中心违规发放职工过节费7.95万元,其中2016年1.05万元;另有中央台办所属两家杂志社违规向订阅用户支付发行奖金或劳务费52.07万元,其中2016年25.49万元。
但是,在外交部、公安部、人社部、环保部和卫计委仍存在着退休和在职干部违规兼职获取报酬的情况。
2014年至2016年,外交部个别退休领导干部在中国国际问题研究基金会兼职取酬226.06万元,其中2016年86.74万元;2016年,公安部12名在职和退休干部在全国公安文学艺术联合会兼职,并领取生活补贴18.36万元;2013年至2016年,人社部所属培训中心5名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并领取报酬150.51万元,其中2016年5.89万元;2012年起,环保部本级两名退休干部未经批准在两家单位兼职(任职),其中一人领取报酬14万元;2009年以来,卫计委所属机关服务局一名司局级干部(2014年退休)未经批准在下属企业兼职。
四成单位存在“三公”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个别部门公务用车、会议管理和办公用房清理等工作还不够到位。据记者统计,在73个部门中,有司法部、文化部、统计局等14个部门或所属单位在“因公出国”方面存在问题,有工信部、环保部、工商总局等18个部门或所属单位在“公务用车”方面存在问题,“公务接待”在审计报告中基本没有出现,但还有水利部、安监总局法制办、证监会等19个单位在“会议管理”和“会议费”的使用方面存在问题。
公务用车方面,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等38家所属单位未按期完成公车改革;海南省国税局等16家单位无偿占用或超编超标配置公务用车69辆、超预算列支运行费114.51万元。会议管理方面,未编制年度会议计划或计划外召开会议1033个,其中,国家中医药局等8个部门262个,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等10家所属单位771个;在非定点饭店召开会议37个,其中银监会7个,环保部5个所属单位14个;转嫁或超标准列支会议费481.77万元,其中人社部123.62万元、住建部信息中心74.83万元。
此外,在办公用房方面,还有3个单位存在未经批准新建或改扩建办公楼、办公用房超标等问题。例如,2016年底,保监会所属厦门保监局服务用房面积超出规定标准345.30平方米;2017年1月,南水北调办所属南水北调东线总公司实际使用办公用房建筑面积超出规定标准642.05平方米。
多家单位违规出租办公用房
审计报告显示,多家单位在预算及资产资金管理方面还有薄弱环节。其中,在预算管理方面,三峡办等18个部门和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等50家所属单位预决算编制不够准确,涉及12.87亿元;科技部等11个部门和中国医学科学院等8家所属单位为提高预算执行率等,虚列支出2.67亿元。
资产管理方面,有知识产权局等11个部门和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等38家所属单位违规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或设备等,取得收入8.86亿元。除了办公用房,各单位的房产也被用来出租获益或者供其他单位无偿使用,例如,科技部本级违规向4家单位无偿出借房产832.92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634.44平方米,科技部所属上海培训中心未经批准对外出租房产1488.66平方米,取得租金收入124.47万元;国土部所属机关服务局等4家单位未经报批出租6处房产,取得租金497.24万元。
在资金管理方面,国家信息中心等2个部门和国资委机械机关服务中心等19家所属单位使用虚假发票套取或账外存放9386.26万元;北京四海一家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所属单位将5.28亿元用于违规出借或购买理财产品等,存在安全隐患。此外,还发现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金额59.14亿元。
2016年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72365.62亿元
从收入决算具体情况看,税收收入65669.04亿元,其中,国内增值税21949.47亿元;非税收入6696.58亿元。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86804.55亿元
从支出决算具体情况看,中央本级支出27403.85亿元;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59400.7亿元,其中,税收返还6826.4亿元。
中央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8.25亿元,比预算数减少14.84亿元。
财政部测算,2016年中央本级“三公”经费比2012年累计减少26亿元。
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8.19亿元,减少2.08亿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87亿元,减少8.54亿元。
公务接待费4.19亿元,减少4.23亿元。
央企和金融机构
172个环境污染隐患风险点尚未整改
在以前每年审计10家左右中央企业的基础上,此次审计的央企数量扩大了一倍。审计了包括中石油在内的20家中央企业,主要涉及资源能源、制造、商贸投资、建筑等行业,其中包括12家中管企业。
据企业财务资料反映,至2015年底,20家企业资产总额11.77万亿元,当年实现营业总收入7.26万亿元,大多数企业实现盈利。
有央企扩大落后产能生产
在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方面,审计的20家中央企业中,有3家未按规定全面淘汰落后产能,其中中国建材未淘汰落后水泥产能600万吨,还租用外部水泥企业139万吨落后产能扩大生产。
审计署发布的公告显示,2011年6月至2014年,宝钢集团下辖的八一钢铁等3家企业违反钢铁项目立项审批相关规定,新增炼铁产能93万吨、炼钢产能150万吨。至2015年底,中国五矿集团未按要求完成低效无效资产清理处置,尚未清理资产占64.05%;2012年排查发现的1271个环境污染隐患风险点中,至去年5月还有172个尚未整改。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企业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6.9亿元,建立完善规章制度651项,处理处分309人。
部分银行要求先“还旧”再“借新”
除了20家央企接受审计,此次还审计了农业银行等8家重点商业银行信贷投放情况。
过程中发现,8家商业银行2016年信贷规模增长8.9%,但与企业生产经营联系密切的贸易融资有所下降,涉农贷款下降3.27%。办理续贷时部分银行出于风险控制的需要,要求先“还旧”再“借新”,贷款企业只得另行高息自筹资金过渡,延伸调查20家企业筹得过渡资金的年化利率平均27%。8家银行的分支机构违规放贷和办理票据业务175.37亿元。在资产质量管理中,有些分支机构采用不及时调整贷款分类、新旧贷款置换、兜底回购式转让等方式,使不良资产信息披露不够充分。
指出问题后,相关金融机构采取清收贷款、加固抵质押、完善手续等措施进行整改,修订制度和工作流程13项,处理处分7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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