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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临沂市财政管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作者: 发布于:2017-06-15 11:29:33 来源:财政部网站

  近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16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表扬激励的通报》,经严格评选,临沂市被财政部评为2016年全国财政管理工作先进市,全国仅7市,全省唯一,获得中央奖励资金2500万元。2016年,临沂市各级财政部门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积极应对财政紧平衡,全力打好稳增长、转调创主动仗,扎实做好生财聚财用财文章,各项财政工作均取得良好成效。


  一、财政收入规模和质量实现双提升。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征管机制,强化治税措施,深挖增收潜力,从严从紧从实抓好组织收入,壮大收入规模,提升收入质量。一是加强收入调度督导。各级始终把组织收入作为头等大事,市政府定期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每月召开财税联席会,财税部门加强对接、协调配合,分析研判形势,排查税源税基,创新征管措施,合力抓好征管工作。二是建立税收保障机制。为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秩序,提高收入征管质效,切实解决涉税(费)信息不对称、共享难等问题,市财政开发应用了“临沂市涉税(费)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市县两级共采集涉税信息1378万条,查补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8亿元,拉动收入增长3.7个百分点,被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在全省总结推广。三是加强税式支出管理。依托税式支出信息管理综合平台,将全市1.21万户企业、320项优惠政策纳入监控范围,加大了税收政策清理力度,有效避免了违规减免税行为,对依法治税、精准管税发挥了重要作用。2016年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3.9亿元,同口径增长11.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38.1亿元,同口径增长11.2%,税收占比达到81%。


  二、预算执行进度和盘活存量资金实现双提速。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是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支持经济平稳增长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2016年,市财政狠抓支出进度不放松,盘活存量资金不松劲,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预算执行更加有力。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16年探索建立了 “四挂钩、一通报”考核机制,即:将预算支出进度考核结果与市级转移支付挂钩,将财政存量资金盘活情况与市级转移支付挂钩,将稳增长财政政策执行情况与市级转移支付分配挂钩,将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与市级债券额度分配挂钩。同时,进一步健全预算支出动态监控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市本级、县区预算执行进度月通报制度,督促各县区和各部门加快支出进度,确保财政资金提早见效。在全省支出进度考核中,我市始终名列前茅。二是存量资金盘活更加有效。严格落实“收、调、减、控”措施,全面清理各类财政存量资金,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严控新增存量资金。对结余资金和连续2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对不足2年的结转资金,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按规定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各级财政除国库集中支付结余外,一律不得按权责发生制列支。因按权责发生制核算产生的年终结余资金,要在2年内使用完毕,逾期仍未实现支出的收回统筹安排。2016年,全市存量资金盘活率达到85%。全市一般公共预算结余结转资金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降至3.23%,远低于9%的控制目标。


  三、预算信息公开实现新跨越。始终高度重视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预算公开工作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坚持制度先行,着力长效机制建设,先后研究印发了《临沂市预算公开实施方案》《临沂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临沂市“三公”经费公开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确保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2016年,全市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预算法关于预算批准(批复)后20日内公开的规定公开预算信息,预算公开更加及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全面规范预算公开内容,除涉密内容外,经同级人大批准的政府预算报告、报表以及相关说明全部公开,经同级财政批复的部门预算、相关说明资料全部公开。除涉密部门外,所有市级预算部门和单位都按规定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除涉密内容外,各级政府和部门预算全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公开,部门预算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分类公开,市对县区转移支付分项目进行了公开。公开范围实现全覆盖,公开内容进一步全面细化。2016年,在清华大学发布的《2015年中国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研究报告》中,临沂市位居全国第18位,在山东省排名第2位。


  四、财政资金支出结构实现新优化。一是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通过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不断加大对县区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健全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将部分相对固定安排、补助范围和标准有明确规定的专项转移支付,纳入一般性转移支付管理,逐步提高市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所占比重,增加县区可支配的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不断提高县区财政保障能力,促进了县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由2013年的63.6%提高到2016年的70.1%。二是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资金。下大力气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资金,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的专项资金,严格控制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专项,集中财力支持重点事业的发展。对已执行到期、上级未安排或无政策依据且属于地方自行安排的专项,全部取消;对于绩效评价效果差、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审计出现问题较多且支出零散的专项资金,全部清理不再安排;打破资金在管理权限、投入环节、使用方式等方面的固有限制,积极推进部门内部和跨部门资金整合,避免支出“碎片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所有新设专项资金,一律由政府常务会集体研究决定,并明确一般不超过3年的执行年限,到期后全部清理。2016年,市级专项资金由2014年的228项压减到39项,压减率达到82.9%。三是着力提高民生保障水平。通过控一般、压专项,多渠道筹措资金,统筹做好重点民生保障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拥有更多“获得感”。2016年,各级财政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466.7亿元,占全市财政支出比重为81.3%,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惠民实事得到有效保障。


  五、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实现规范化。2016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强化大局观念和风险意识,全面做好存量债务置换、新增债券管理、政府举债融资管理、城建项目投资等工作,确保了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财政金融风险。一是严禁违法违规举债。严格执行新《预算法》《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等规定,严格控制新增政府债务。自2015年1月1日至今,除由省政府代发置换债券、新增债券外,全市未通过平台公司融资、向企业借款、政府担保等违法违规方式新增政府债务。二是加快存量债务置换。充分利用好中央、省的置换政策,全市到期债务还本实现了全覆盖、全置换,还提前偿还了以后年度的部分政府债务。通过置换,有效缓解了全市各级财政的还本支出压力,进一步优化了存量债务结构,规范了预算管理,维护了政府信誉,节约了利息支出。三是用好新增债券资金。为充分发挥新增政府债券使用效益,在使用范围上,债券资金全部用于城市基础设建设、棚户区改造、教育大班额、扶贫等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在建设项目管理上,严格履行和完善立项审批、设计勘探、招投标、政府采购、结算审计等程序和手续;在债券资金支付上,严格执行财政评审、国库集中支付、预算绩效评价等制度,确保了政府债券合法合规、安全有效使用。


  六、国库管理改革实现新进展。一是清理盘活暂存暂付款。对连续结转2年以上的财政性项目资金,全部收回财政统筹安排,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进一步完善财政借垫款制度。同时积极清收暂付款,每年压减规模在20%以上。二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适应公车改革和厉行节约新形势,在全省率先启动市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以电子凭证取代纸质凭证,“让信息多跑路,让单位少跑腿”,支付效率和资金安全有了质的飞跃。三是清理规范财政专户。加强国库资金管理,一律不再新设专项支出财政专户,进一步加强现有财政专户管理,除经财政部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予以保留的外,其余专户逐步取消。四是推进建立政府财务综合报告制度。2015年市本级及各县区全面开展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试编工作,2016年以市为单位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五是完善国库现金管理。合理调节国库资金余额,严格权责发生制核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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