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专员办:打好四张牌 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监管
为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专员办要始终保持对地方政府债务的高压态势、要切实抓出成效、抓出亮点”的监管要求,安徽专员办紧紧围绕财政部的决策部署、立足安徽省情,通过转变思路、制度设计、联动监管、成果利用等多重举措,打好四张牌,着力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监管。
一、打好转变思路牌,确保监管机制化常态化。《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实施地方政府债务监督暂行办法》印发后,安徽专员办立即组织学习讨论,以知促行、知行合一,尽快转变监管思路。一是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将监管重心从依据财政部统一部署开展专项核查、查处违规问题逐步调整到依据地方实际情况自行开展日常监管、反映地方政府债务日常管理情况上来,不断深化监管工作认识,实现监管思路的转变,点面结合,着力强化日常监管。二是做好已授权监管事项和新授权监管事项两类规划,对已授权的事项,制定计划时限,大力规范程序。对新授权事项,着手搜集基础资料,做好监管准备。进一步落实人员岗位责任和工作目标,严格实行AB岗制、首问负责制,以稳定的监管队伍、规范的监管制度保证监管持续有效的发力。
二、打好制度设计牌,联合制定《安徽省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实施办法》。制度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基本保障。为更好地让财政部有关管理制度落地生根,安徽专员办组织专人搜集整理财政部和安徽省出台的各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办法。吃透财政部文件精神,结合安徽省实际情况,联合省财政制定《安徽省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实施办法》,印发各市县人民政府和财政部门执行。《办法》从债务举借、限额管理、预算管理等八个方面分别厘清地方各级政府和财政等部门的监管职责,对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实施地方政府债务监督管理做出系统规范和明确要求。
三、打好联动监管牌,夯实联合监管工作基础。客观看待人力和技术手段尚显不足的两个事实,安徽专员办充分挖掘现有监管资源,搭建与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联动监管工作平台。一是“紧抓龙头”,加强与省财政厅的监管合作。主动走访,在地方政府债务监管方向、职责内容和重点工作安排等方面深入交换意见,建立监管合作机制,推进双方间的信息共享、政策共商、日常互通、监管互联。二是“触及末梢”,加强与市县财政部门的监管沟通。结合《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实施地方政府债务监督暂行办法》新授权事项,进一步梳理需要市县财政部门按期报送的资料,明确市县财政监管职责并予以制度化。日常监管中通过抽调市县财政部门业务骨干协助工作及开展债务管理业务培训等多种方式,在促进相互间的沟通协作同时,有效提升市县财政债务管理人员业务能力。
四、打好成果利用牌,树立监管权威扩大影响力。监管成果是专员办监管作用最直观的反映,也是树立监管权威的基础。安徽专员办高度重视监管成果的利用工作,一是召开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工作座谈会。结合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资金管理情况等专项核查发现的问题,召开合肥、芜湖等12个市的分管市领导、财政局长、债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和省财政厅相关负责同志债务监管座谈会,通报发现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并组织与会市领导共同座谈交流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经验做法,发挥以查促改的管理效应,树立地方政府债务监管的权威。二是建立向省政府专题报告制度。就监管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定期向安徽省人民政府做专题汇报,得到省领导的重视,强化违规问题整改问责力度,发挥以点促面的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