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涟源多举措力推财政“放管服”改革
为认真贯彻切落实改革工作,推进简政放权,涟源财政立足实际,重点围绕收费清理改革、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责任清单制度、政府采购等情况,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更好的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一、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一是及时落实上级政策文件。及时落实财政部等有关部委和省出台的取消、停征、免征、整合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文件规定逐项抓好落实,该取消的坚决予以取消,该停征或免征的不得再收取,该合并的按照规定进行合并。据统计,2016年, 取消、停征、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18项,共为全市企业和个人减负1740万元。今年3月份刚出台的降费政策,涉及该市29项,预计减负1600万元。二是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认真对照上级发布的清单,结合实际,定期对各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逐项梳理,并建立健全了收费基金项目数据库,及时进行更新。并在此基础上,对收费基金项目实行目录清单管理,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了并公布《涟源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规范涉企收费行为。
二、清理制订行政权力责任清单。认真对各股室、各单位的职责进行了彻底清理,制订《涟源市财政局行政权力清单》和《涟源市财政局行政责任清单》,完善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该谁管、该谁做、管哪些、做哪些,进一步理顺工作职责、工作范围。
三、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牵头制订并印发《涟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通知》,制定涟源市政府采购代理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从而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益。
四、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和“三公”经费公开,建立了公开透明的财政信息公开制度。
五、依法行政,严格政策执行。修订《涟源市财政局制度汇编》,健全以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机制,扎牢制度运行的笼子,确保依法行政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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