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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公经费”预算再“瘦身”

作者:赵仁伟 任峰 发布于:2015-07-09 15:37:22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5月27日电(记者赵仁伟、任峰)北京市日前出台新规,为“三公经费”预算再度“瘦身”。其中规定,市级部门将压缩2013年年初批复各部门预算中的公务接待费20%,年度预算实际执行规模在上年基础上同比压缩。

 
  根据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2013年北京市市级部门厉行勤俭节约加强预算管理的实施意见》,市级部门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年度执行中无特殊原因不予追加预算。要求在公务接待中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有关规定,对确有必要安排就餐的,原则上在单位职工食堂安排就餐;确需在外安排就餐的,就餐标准要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执行。同时,根据市委、市政府精简会议活动、改进会风要求,压缩2013年年初批复部门预算中的会议费10%,压缩培训费、印刷费各5%。
 
  北京市提出,对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支出实行经费总额“零增长”,并在经费安排结构上进行优化调整。减少一般性因公出国(境)费用,压缩2013年年初批复部门预算中的因公出国(境)经费10%,安排用于市委、市政府审定的教学、科研、文体交流等重点领域的新增出国事项。公务用车购置原则上“只更新、不新购”,对公务用车购置实行分类管理,从严从紧控制党政机关车辆购置数量,优先保障维护首都安全稳定、关系民生等方面的特定用车。
 
  此外,意见要求,进一步控制调研、考察、差旅、庆典、论坛等经费,严格控制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2013年政府性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及扩建,切实防止铺张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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