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玉溪增强三个意识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兑付工作
2016年,玉溪市争取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100万元,其中:购机补贴资金1788万元,用于补贴各类农机具9823套,受益农户8512户,带动农民投入6110万元;深松作业补贴312万元,完成深松整地12.80万亩。2017年,玉溪市共争取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423万元,比2016年增加1323万元,增长63%。农业是经济发展的基础,农业现代化是我国现代化的重要前提,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对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采取“自主购机、先购后补、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方式,购机补贴的实施调动了农民购买、使用农机的积极性,有效推进节水灌溉、精准施药、定位施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机械化技术应用,为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县区农业、财政部门是政策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各部门将密切配合,严格遵守补贴兑付的要求和程序,认真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一是增强机遇意识。从2004年至2017年中央连续十四年发布以“三农”为主题的一号文件,强调了“三农”问题在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时期“重中之重”的地位。今年从中央、省级层面都整合农业专项资金用于脱贫攻坚,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不但没有减少,还增加了1323万元。按照省对下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按因素法分配办法,资金分配以绩效为导向,如果补贴任务没有完成,资金没有及时兑付,就会影响明年的资金量。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农民知晓补贴政策,享受到这项惠民政策。二是增强责任意识。近年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各级政府涉农资金投入的规模之大、力度之强,都是前所未有的。财政投入的不断增加,为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但同时,对加强管理的要求也更高、更为迫切。目前通过财政部门兑付的惠农补贴的主要有: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购机补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等。我们将严格执行补贴程序和要求,完善资金公开监督机制,加大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各项惠民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坚决查处,严格问责。三是增强危机意识。近年来,各级对涉农资金、惠农补贴的检查力度不断加大,购机补贴属于惠民政策是“高压线”,中央提出“坚决查处发生在农民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任何形式的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因此财政部门要加强与农业、银行部门的沟通对接,结合实施方案,紧密配合,认真履职尽责,共同做好购机补贴发放工作,确保阳光实施、规范操作。今年购机补贴资金没有兑付完的县区,市级将在年终结算时按照未兑付金额进行扣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