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管理
新疆昭苏建立三方机制不断强化政采监管
作者: 发布于:2017-04-27 09:21:58 来源:财政部
为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协同监管机制,力促政府采购监管向规范法、法制化方向进一步推进,确保政府采购公平、公开、公正,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的安排,昭苏县结合工作实际,从2017年3月开始,建立政府采购纪检、财政、审计三方协同监管机制,不断强化法定监督管理部门的协同监管作用。
突出信息共享。由财政部门对现有政府采购监管程序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对不完善的制度、程序等进行进一步修订完善,在此基础上,定期将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统计信息和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报送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实现三部门信息互通共享,确保法定监管部门对政府采购的全过程知晓明晰,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强化联动沟通。建立纪检监察、财政、审计三方联合会商、分析工作机制,定期不定期对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可疑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并建立工作台帐,确保程序完善、档案齐备。由财政部门及时向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报告上级财政政府采购监管工作最新政策动态,定期向审计部门提供政府采购管理专用系统数据,并根据实际情况向审计部门提出审计建议,将特定采购事项纳入专项审计。
加大查处力度。建立政府采购违法违纪违规线索登记、催办、处理工作机制,加大对政府采购违纪违规违法人员、企业的处理力度。对政府采购中涉及国家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违规的,由财政部门按照规定及时移交纪检检查部门进行处理。对供应商违纪违法违规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在确保供应商正当利益的前提下,依法予以处理,该罚款的罚款,该列入黑名单的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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