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安四举措抓实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
作者: 发布于:2017-04-25 16:03:21 来源:财政部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操作,加强监管,高安市财政局以财政为监督主体,注重多点多面,加强协调,全面抓实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抓宣传培训,突出自我监督。通过进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宣传、业务操作培训,让单位、代理机构对政策有着全面掌握,突出强调采购人在采购活动中的主体责任意识,让采购人清楚自身在整个采购活动中的角色定位、职责所在和所担法律责任。近年来,培训单位、本级专家、代理机构人次达322人次,购买并发放《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江西省政府采购文件汇编》书册370册,从而增强了各当事人的自我监督意识感。
二是建信息平台,实现借力监督。利用现代通讯快捷、便利的有效形式,建立政府采购工作微信群、QQ群,积极关注政府采购工作方面的动态,包括典型案例、投诉处理、处罚公告等,在平台上发布信息,提起讨论,引起重视,据以借鉴学习,避免在日常工作中出现类似问题,防患于未然,实现借力监督。
三是定规章流程,强化内部监督。制定印发了本市《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备案材料管理办法》《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实施意见》《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从制度上对政府采购项目资料归档、内部管理制度,项目实施验收管理等进行严格要求,从制度上严格执行对政府采购事中、事后的监督。
四是重协调沟通,推动协同监督。积极发挥财政主体监督职责,同时注重加强与监察、审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每季将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统计信息和有关质疑投诉信息报送纪检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实现政府采购信息互通共享,推动协同监督,畅通扩大监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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