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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针对地方财政领域存在的若干“通病”,如预算编制不科学、审批不到位、执行不力、管理不规范等,必须靠构建真正有效的监督体系来解决。其方式,或是强化人大预算监督力度,逐步实现预算审查监督批准由程序性向实质性过渡,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实效性;或是加强审计监督;或是其他方式。这些都值得研究和尝试。
5. 财政部联合20家部委研究部署第三批PPP示范项目评审工作
来源:财政部 2016-08-16
为贯彻落实《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的通知》(财金函〔2016〕47号)要求,扎实做好第三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评选工作,近日,财政部PPP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20家行业部委相关司局,召开第三批PPP示范项目工作协调会,通报第三批示范项目申报情况及评审工作方案,并部署推进下一步评审工作。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计生委、国家体育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国家能源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共20家部委及财政部PPP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参会。
会议通报,在相关部委的共同参与和密切合作下,项目申报工作圆满完成。截至7月25日,共收到各地申报项目1070个,项目计划总投资约2.2万亿元,涉及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公用事业、农业、林业、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养老、旅游、体育等公共服务领域。
会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7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第三批示范项目工作,促进形成项目加快落地的态势。在后续的专家推荐、集中评审等工作中,相关部委要全程参与,严格把关,确保示范项目的优质性和引领性。评审全过程要透明公开,确保评选结果客观公正,经得起社会检验。按照工作计划,9月初要形成第三批示范项目清单并正式对外公布。
6. PPP,撬动“宽财政”政策的“支点”
来源: P3带路群 2016.8.12
1)政策定调“宽财政”,PPP受益
7月底政治局会议基本确定下半年“宽财政稳货币”的基调,未来支持基建相关投资、民生改善等是财政政策的重要着力点。然而43号文实施后受到政府投资融资模式转变,PPP模式成为了撬动基建产业链和“宽财政”政策的“支点”:一方面,基建投资维持在相对高位,但公共财政支出似乎已经达到了极限,PPP在拉动基建投资的重要性凸显;另一方面,刺激民间投资或成为财政政策重点方向,PPP将充当主要角色。
2)PPP模式:破解平台融资之困
PPP模式兴起的背后是政府投资融资模式转变。相比传统的政府项目融资模式,PPP最根本的不同之处在于强调社会资本深度接入公共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实现深度合作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
常见的PPP项目运营模式可以归纳为“政府注资+特许经营”、“政府授权+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收益分成”四类,其中后两种模式需要依赖政府信用来保障社会资本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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