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蹄疾步稳 攻坚前行——

湖南省如何推进预算改革

作者: 发布于:2016-06-08 11:43:34 来源:财政部网站
湖南省如何推进预算改革


  截至3月8日,102家省直部门全部公开了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比《预算法》规定时限还提前了两天。这意味着省级预算公开成为一种新常态,也是我省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新进展。在财政“过紧日子”的新阶段,我省把预算改革作为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特别是从做实收入、统筹财力、规范债务、公开预算等方面入手,管好用好“钱袋子”,蹄疾步稳,攻坚前行,扎实推进预算改革。


  做大做好“蛋糕”,防止“寅吃卯粮”


  收入是预算的基础。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以往,财政的“米缸”中,有些“米”的质量并不好。在预算改革中,我省把做大做好财政收入“蛋糕”作为重要任务,促进财政收入总量质量双提升。


  财源“补短板”。创新财源涵养模式,调整优化支持经济发展的方式,建立财政收入与经济协调增长机制。通过股权投资基金、特色县域经济强县工程、创新创业园区“135”工程、减税降费等,着力补齐经济发展中县域经济、非公经济、开放经济及金融服务业等“四大短板”,让财政收入与经济发展形成良性互动。


  收入“挤水分”。实行收入预算弹性控制,重点治理虚增收入行为,力争形成有质量、可持续的收入稳定增长机制。我省在全国率先将收入预算由约束性指标改为预期性指标,不再作为硬性任务要求。财政、审计联动“打假”,建立财力分配与收入质量挂钩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在2015年、2016年增设收入质量改善指标,虚增财政收入的市县一经查处,一律按虚增额度的10%扣减转移支付资金。近两年,全省6个市(州)、63个县(市、区)非税收入占比下降,非税收入过快增长势头得到遏制。财政“钱袋子”开始慢慢鼓起来,装的都是真金白银。


  债务“进笼子”。债务资金是政府收入的重要来源,其本质是用将来的资金和社会闲置资金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我省“开前门、堵后门、筑围墙”,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笼子”,防控财政风险。对地方政府纳入预算管理的存量债务,分批发行政府债券置换。对市县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合理控制增量。省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债务预算编制范围,今年由交通扩大到水利、能源、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领域。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对债务高风险地区开展分色分类预警。


  推进财力统筹,资金“化零为整”


  以往“以收定支、收支挂钩、切块安排”的分配模式,导致财政支出结构固化,肢解了政府预算安排,也容易导致部分领域出现财政投入与事业发展“两张皮”“敞口花钱”等问题。我省着力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把“零钱”化为“整钱”,统筹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优先保障民生支出。


  预算“全口径”。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四部预算”的“统筹、统编、统批、统管”,统一财力配置。也就是说,将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并且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衔接统筹的力度。今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由15%提高到19%;将水土保持补偿费等5项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政府性基金结余结转资金规模超过当年收入30%的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取消城市维护建设税、排污费等专项收入专款专用的规定,全部纳入预算统筹安排。


  基层“扩两权”。省对市县的专项转移支付尽可能采取客观指标按因素法分配,将项目的确定权和资金分配权下放到市县,由市县发挥信息充分和贴近基层的优势,可在不改变资金类级科目用途的基础上,将支持方向相同、扶持领域相关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整合使用。


  跨年“调丰枯”。一座水库,主要作用是拦洪错峰,也就是调节丰枯。我省建立编制中期规划、实行跨年预算平衡的新型预算控制方式,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和财政规划的约束力,发挥财政对经济的“稳定器”和逆周期调节作用。今年,首先试编省级重大交通、水利、能源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中期(2016-2018年)财政规划,再逐步扩大到其他领域。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中如出现超收,用于化解政府债务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如出现短收,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其他预算资金、削减支出等方式弥补,以丰补歉,熨平经济波动。


  专项“一盘棋”。促进各口各部门专项资金的统筹整合,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由上千项压减到2016年的82项,基本打破了过去一个部门管理几个专项,资金散小、分割固化的格局,集中力量办大事。同时,实行“一个专项,一个办法”,逐一明确每一项专项资金的政策目标、设置年限、使用方向、资金申报、评审流程、分配办法、资金下达、公开方式、绩效与监督等,大幅压缩自由裁量权。


  规范财政支出,打造“透明预算”


  我省是人口大省、财政穷省,规范财政支出、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至关重要。通过预算公开、预算执行、绩效评价等改革,打造“透明预算”,确保把钱用在刀刃上。


  账本“阳光化”。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我省将预算公开作为一项“利器”,通过公开、透明倒逼和推进预算改革。除纳入涉密清单的事项外,财政安排的其他所有资金都要向社会公开,做到“非涉密、全公开”。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评价此举“有力度、有特色”。2015年和2016年,政府预算公开已全部细化到“项”级科目,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实现了除涉密部门外的全覆盖。专项资金实行制度办法、申报流程、评审公示、分配结果、绩效评价等全过程公开。我省还将建立统一的财政资金申报平台,解决资金多头申报问题,提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执行“有时限”。预算执行方面,建立提前准备、限时下达、动态调整、定期清理、依法监督的约束机制,提高管理效率和资金时效,避免资金趴在账上“打呼噜”。对中央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除必须由省级直接安排支出的部分外,省级财政应将其余部分全部提前下达市县财政;对中央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一般应在接到文件后30日内分配下达。每年10月,省直各部门要对预算执行率进行全面评估;对当年执行率不到70%的项目资金,报批后可调整用于其他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从2015年起,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超过2年以上的项目结转资金和政府性基金超额结转资金,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绩效“可评价”。钱花出去了,效果如何?我省推行支出绩效评价,对支出效果给予“好评”或“差评”。近两年,调煤保电等5项专项资金,因政策实施环境已经发生重大变化或使用绩效不高而被压缩调整。今年起,我省还建立对市县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机制,将14个市(州)和123个县(市、区)都纳入评价范围,从实施透明预算、盘活存量资金、加强债务管理、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等7个方面,逐项计分。


  作为财税改革的“龙头”,我省预算改革已取得决定性进展,并将继续完善。我们相信,精打细算的湖南“大账房”,一定能为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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