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启动
记者从新疆政府采购办获悉:自治区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日前正式启动,今后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工作人员,以及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公务机票的其他人员,在国内出差、因公临时出国购买机票时,应优先购买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的我国航空公司航班优惠机票。7月1日起,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开始实施此项改革,各地州市及所属预算单位在今年底前全部实施。
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指的是利用市场机制、借助信息化手段,以本国航空公司作为国内出差和因公临时出国机票供应商,机票价格在市场价格基础上再行折扣优惠,公务人员自主选择机票供应商和折扣机票,以公务卡或银行转账方式结算资金,建立起“购票方便、操作规范、信息透明、监控有力”的政府采购机票管理制度。
自治区政府采购办相关负责人说,实行公务机票购买“双折扣”优惠是此次改革的重点。政府采购优惠票价是在市场公布运价基础上实施二次优惠的票价,实现公务机票的“折上折”。也就是说,对于市场折扣机票,公务机票将在已有折扣的基础上再享受9.5折的优惠;对于市场全价机票,国内公务机票将享受8.8折的优惠,对于国际公务机票将享受8.5折的优惠。机票优惠率会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变动情况将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上进行公布。
这次公务机票购买改革,通过购票流程的优化和相关安全保障措施的实施,使公务人员既可安全购买到优惠机票,又可多渠道方便快捷的购票,打破了机票销售垄断和提高了机票信息透明度。
该负责人表示,采购办建立了购票信息与凭证记载信息核对机制,公务人员购买公务机票后,《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上自动生成政府采购机票查验号码,据此号码可查询验证行程单是否真实有效。公务人员办理报销手续时,必须以标注有政府采购机票查验号码的行程单作为报销凭证。这一机制的建立,从源头上遏制了买低价票报销高价票以及虚开发票等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可有效防范和抑制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