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采购规模488.5亿元
河北:推进政采管理向结果导向转变
在推进政府采购管理从程序导向向结果导向转变的理念指导下,河北省政府采购工作实现了规模和效益双丰收。2014年,该省采购规模达488.5亿元,比上年增加43.1亿元,同比增长9.7%。采购规模占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10.5%,节约资金45.4亿元,节支率达8.5%。
按照2013年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提出的“四个转变”总体要求,2014年,河北省稳步推进政府采购管理改革,绩效评价课题研究、电子化平台建设、GPA谈判应对研究均取得突破性进展。其中,绩效评价研究课题为完善监管政策、建立结果导向监管体系提供了科学理论依据。
从政府采购组织形式看,2014年,全省集中采购规模为227.1亿元,占采购总规模的46.5%;部门集中采购规模为222.1亿元,占采购总规模的45.5%;分散采购规模为39.3亿元,占采购总规模的8%。
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的原因主要是河北省对预算编制环节进行了改革,进一步加大了政府采购预算的管理力度,按照“专项全纳、例外筛除”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原则,除特殊情况外,部门专项项目资金必须严格按照《河北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的要求全部纳入政府采购预算。凡没有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不予办理政府采购相关手续,确保采购项目应纳尽纳。受预算经费压缩和公车改革等政策的影响,虽然办公设备、车辆、办公家具等集中采购项目有所减少,但各类专用设备和工程项目等属于部门集中采购范围的项目不断增加。此外,河北省还明确规定,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单项采购达到10万元及以上或批量采购达到20万元及以上的属于分散采购范围,必须实行政府采购,否则不予支付采购资金。
值得一提的是,河北省服务类采购规模保持了较快增长的趋势。2014年,该省服务类采购规模达48亿元,比上年增加8.1亿元,同比增长20.2%。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方面,制定了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意见、管理办法等文件,并出台《河北省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范本》,从购买内容和期限、服务质量标准、验收标准、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方面予以规范。据统计,2014年,河北省直部门确定了质量监督检测、普通话水平测试、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环境资源评估等48项购买社会服务事项,涉及卫生、民政、司法、质监、教育、文化等17个部门,预算资金总额4500万元。市、县服务类项目采购范围也在逐步扩大,石家庄市地铁施工监理、施工质量检测、工程保险经纪、市容管理考评信息采集服务外包,廊坊市廊涿城铁总体规划评估、沧州市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滦县城区环卫劳务承包等项目均首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2014年,河北省还积极落实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购买国货等政策,实现政府采购调控引导功能。据统计,全省节能、节水产品采购金额为79.5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总规模的85.4%;环保产品采购金额为69.7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总规模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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