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创新促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 王少玲
三天的培训结束在即,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内蒙古采购办")主任王湖在培训班结业致辞上说道,本次培训班任务重、内容多、节奏快、效果好,既体现了求真务实的良好学风,也展现了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培训班举办的非常成功。
借此机会,王湖通报了2014年全区政府采购工作情况,并就2015年全区政府采购工作任务提出具体意见和要求。
2014年执行采购预算486.4亿元
王湖说,2014年,全区政府采购工作亮点纷呈,全区累计执行政府采购预算486.4亿元,实际采购规模432.2亿元,采购规模同比增长4.45%,节约资金54.2亿元,节支率为11.2%。联合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管理办法》,实现了政府采购对工程类项目的全流程监控,有效填补了该项工作的制度空白。制定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指导性目录》将6大类、54款、270项公共服务项目列入了政府购买范围,目录规划科学,民族和地域特色鲜明,得到了积极的评价。
2014年,内蒙古采购办继续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平台进行升级完善,提高系统的运行速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内蒙古政府采购网改版升级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发布各类政府采购信息近万条,访问量超过了400万人次,全区政府采购工作"一网通"目标稳步推进。
此外,在巩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检查成果的基础上,他们对自治区本级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业务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同时,集中力量,开展了全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综合考评和集中采购机构专项检查工作。至此,内蒙古采购办用两年的时间,实现了对监管部门、社会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等责任主体的考评、检查工作全覆盖。
2015年主抓五大重点工作
新的一年,全区政府采购工作将着重发力哪些方面?王湖说,注重改革创新,促进监管工作标准化;扩大规模范围,促进采购行为规范化;依托电子化平台,促进人为因素最小化和公开透明最大化;积极协调联动,促进监督检查常态化以及稳妥开展GPA谈判应对工作,是2015年内蒙古全区政府采购工作重点。
拿注重改革创新,促进监管工作标准化来说,针对当前政府采购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稳步加强制度建设和创新。全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按照"修订一批、填补一批、细化一批"的思路,梳理各项规章制度,凡是与条例冲突和不一致的规定,都要进行修订;凡是现行法规未涉及的制度空白,都要积极开展填平补齐;凡是条文粗放、执行困难的,都要认真研究细化。
同时,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着力推进各类改革创新工作。改进定点采购及协议供货管理方式。试点推进批量集中采购。积极开展公务机票采购管理改革,协调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和PPP模式政府采购相关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