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重在需求科学合理
当前,全国各地都在深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究竟什么是服务与公共服务?服务采购有怎样的特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主要形式有哪些?操作实施服务采购重点要做好哪些工作?服务采购合同如何管理?针对上述问题,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徐焕东向学员做了详细的讲解。
在徐焕东看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不直接提供公共服务,而是通过政府出资采购的方式。目前主要定义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定项委托、合同约束、监督实施和评估兑现。通过竞争的方式,将公共服务委托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来提供,政府监督实施,并按标准进行评估履约情况,支付服务费用。
服务双方看清潜在问题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有哪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主要有,出卖经营权方式(BOT)、公共机构与私人机构合作(PPP)、公开招标购买服务、谈判采购以及其他采购方式。
在服务采购中,政府可能面临一定的风险,徐焕东举例说,个别企业会通过虚假资格材料获得机会、企业之间为实现不当目标合谋、企业实际运营中实际能力不足、独家运营可能产生垄断危害、运营中出现价格失控、质量低下等情况,运营出现环境不达标或污染问题以及运行中出现重大恶习性事故,企业能否承担责任等。
不过,供应商在服务采购中也可能遇到一些问题,比如,部分供应商可能因不公平竞争,在资格、竞争条件和评价方面受到不公平待遇;合同期间,出现新情况和未预料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因素;采购单位不遵守合同,拖欠或者拒绝支付资金、不能提供承诺的建设和经营条件等,或者合同期限过长,致使潜在供应商没有进入机会等。 明确采购需求最关键
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过程中,需求说明是至关重要的事,徐焕东说,恰当的需求说明,既能广泛选择承接服务的主体,又能明确评价和满足需要,是需求论证、需求确定、需求管理和成功采购的基础。现实采购中,就曾因采购需求说明不清楚、不合法,出现过很多问题。
徐焕东列举了几项服务需求说明的重点注意事项,需求目标定位客观科学、以产出形式加以描述、准确描述所需要的专业和管理人员的资质要求、明确服务者的行为规范、说明时间(期限)框架(时间跨度,如垃圾处理)、尽可能清楚地描述需求实现的环境与条件要求,还有在涉及标准化时,要参照国际、国内统一标准等。
拿需求目标定位客观科学来说,购买服务最终是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而需求定位成为核心内容之一。首先,要明确需求群体和对象。其次,根据民众要求和国家制度政策,确定需求目标。太高、太低都可能成问题。特别是涉及时间比较久的项目。徐焕东说,如一些地方搞垃圾焚烧项目,准备用多少年,可能在中间发现焚烧并不好,就会废除。然后,还要考虑需求与保障能力等综合因素,过度的公共性可能会形成其他负作用。
做好合同准备和履约管理
服务采购最终是以合同和协议的方式确定的,合同的内容很多很复杂,但也很关键。徐焕东说,最重要的是把握两点,一是合同签订,要保障买方想要得到的。二是合同签订,要避免买方所不愿意出现的,如果出现不愿意出现的,需明确救济方法。并且,合同要求说明尽可能细致,尽可能提前预想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避免出现交付和履约风险等。
最后,徐焕东说道,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并不单纯的是买到需要的服务,还需要强调其他目标,即不是一个目标,而是多目标的兼顾。首先要质量保障,要遵循选优原则。其次要遵循公平原则,让有资质的供应商能平等进入,不允许设立各种门槛排挤有资格的潜在供应商。第三是一定要保持竞争性,多供应商竞争,同时考虑合同期限不宜太长,太长了其他供应商就不能有效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