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政府采购贷最高500万
海都讯 今后,莆田中小企业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作为信用抵押凭据,就能获得银行的贷款。近日,莆田市财政局与邮储银行莆田市分行签订《政府采购支持小微企业信贷融资合作协议》,凡符合授信条件的政府采购项目莆田本地供应商,均可凭借中标合同到邮储银行莆田市分行申请信用贷款,最高授信额度可达中标合同金额的70%,单户最高贷款额度500万元,解决中标企业的资金压力。
中小企业中标后,融资成大问题
自2003年《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以来,莆田市的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据莆田市财政局公布的数字,2014年全市共组织各类政府采购预算41423.62万元(不含土地交易及工程),实际成交36642.93万元。其中,市本级下达政府采购812批次,采购预算19524.52万元(不含土地交易及工程),实际成交17543.89万元。市财政局采购办透露,去年的政府采购额中,莆田企业获得的项目金额也不少,其中中标的中小企业占了绝大部分。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中小企业在中标政府采购项目后并不能“高枕无忧”,其在履行合同时常会遇到各种困难,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融资难,特别是在目前金融形势相对严峻的情况下,这一现象更加普遍。从全国各地的情况来看,有的中小企业中标后,由于没有足够的资产抵押或担保,难以从银行取得贷款,只得从民间临时借款,财务成本高企,挤占了很大的利润空间。更有甚者,有的中小企业因为缺乏流动资金,导致不能顺利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这不仅影响到政府采购业务的正常运转,也明显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莆田有两万多家中小企业,占全市企业数的八成以上,和全国很多地方一样,莆田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也一直不够顺畅。”莆田市金融办的林先生表示,由于中小企业普遍规模小、资产少、没有抵押物或抵押物不足、信用偏低,很难获得银行贷款资金支持。
贷款额度不超采购合同金额的70%
邮储银行莆田市分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陈伟告诉记者,政府采购项目资金纳入年度预算,是有保障的财政性资金,对银行来说,给政府采购项目贷款基本没有风险。另一方面,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预订货物、采购材料及相关物资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贷款需求旺盛。于是,该行主动与市财政部门取得联系,表达他们银行希望借助政府采购平台推出“政府采购贷”业务,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意愿,最终这一方案得到了市财政部门的认可和支持,双方决定以签订协议方式正式建立合作关系。
近日,邮储银行莆田市分行与莆田市财政局正式签订《政府采购支持小微企业信贷融资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在莆田市注册的本地企业,只要中标了政府采购项目,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产业及环保政策,无不良信用记录,即可以凭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作为信用凭据,直接向邮储银行无抵押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70%,单笔贷款最高500万元,利率为人行基准利率上浮30%~50%。贷款期限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匹配,最长不超过12个月。
政府采购贷,将实现多方共赢
据了解,邮储银行将简化贷款审批程序,凡已在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入库的供应商,都可以向银行提出贷款业务申请,提前核定额度,中标即可支用,十分方便快捷。“政府采购贷”实行循环授信,在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支用。中标供应商如果同时在邮储银行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最高可贷到房产评估价值的1.5倍,还可享受到期不用归还本金直接转贷的“无间贷”服务。在还款方式上,企业可以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付款方式,任意选择以下一种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阶段性等额本息。
莆田市财政局采购办相关人士介绍,目前,全国不少地方都已推出了“政府采购贷”业务,这一创新举措不仅激活了政府采购项目存量资源,增进了银行与企业的互信,又解决了中标供应商短期融资难的问题,是政银合作、政企合作、银企合作的智慧选择,可实现中标企业、政府、银行多方共赢。
莆田民营企业商会秘书长吴志敏表示,“政府采购贷”实施后,实际上是降低了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门槛,让短期资金困难的中小企业也能参与政府采购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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