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厅长黄伟京
理顺权责 确保政采提速增效
理顺权责确保政采提速增效
访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厅长黄伟京
■ 本报记者 王少玲 文/摄
如何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实现政府采购"物有所值",一直是各地财政部门亟待破解的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以下简称"广西")通过创新探索,在这一问题上取得了积极成效。究竟广西有何妙招?在全国两会期间,《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厅长黄伟京。
理顺权责增速提效
《政府采购信息报》:在新的一年中,广西在"继续围绕实现'提速、控价、保质'目标,积极探索政府采购工作的新方法和新路子"方面有何新动作?
黄伟京: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为今后一个时期广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围绕实现"提速、控价、保质"为目标,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以完善制度和依法采购为重点,着力推进政府采购法制建设。
二以规范行为和提高效率为重点,着力规范政府采购操作管理。
三以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为推手,着力打造"阳光采购"。
四以加强政府采购宣传和队伍建设工作为重点,着力提升采购队伍素质。
定制度强监管促阳光采购
《政府采购信息报》:《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后,2015年,广西政府采购工作将着重发力哪些方面?
黄伟京:《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广西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制度框架和运行机制初步建立,监管方式不断创新,政策功能不断显现。3月1日,《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依据条例内容,广西政府采购工作将着重从四方面发力:
一是制定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加强政府采购源头管理,着重围绕解决现行制度管理和操作性问题,制定和完善一批相关制度办法。研究修订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规则、政府采购工作指南、评审专家管理及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研究制定社会代理机构、评标现场、政府采购项目验收、采购节约资金和电子化政府采购操作等管理办法。
二是推进政府采购各项改革工作。深入推进批量集中采购,对应纳入批量采购的项目实行预采购制度;改革协议供货模式,运用市场选择机制和电子化手段,对部分办公设备实行网上竞价,通过商品库以及第三方价格监控,加强对协议供货和定点单位的监管;简政放权,提高采购效率,实行采购计划备案管理,简化采购方式变更程序和要求等;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规范采购项目信息公开行为,全面及时公开采购项目信息,推进采购项目预算、合同信息公开及采购人公开政府采购总体情况。
三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加强采购人行为规范管理,强化采购人采购主体责任,督促其依法履行采购预算执行、方式选择、合同签订以及履约验收等管理要求。加强政府采购结果评价,将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纳入预算绩效评价体系,确保政府采购发挥更好的社会公共效益。加强政府采购诚信管理。强化采购监管信息公开,完善违法违规案件信息发布机制,公开社会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不断优化采购市场秩序和环境等。
四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建设完成自治区本级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并上线运行。进一步完善我区政府采购网站建设,推进电子商城建设,完善评审专家库,整合共享全区信息资源,加快建成全区共享数据库,着力推进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
启动购买服务试点工作
《政府采购信息报》:当前,全国都在力推政府购买服务。广西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方面取得哪些成果?下一步,还将如何深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
黄伟京:2014年4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标志着广西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进入新的阶段。《实施意见》确定了涵盖基本公共服务、社会治理服务、行业管理与协调、技术服务、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其他适宜由市场供给的公共服务等6大类57款314项购买服务内容,这些内容均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市场组织进行供给,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
同时,着力推进自治区本级试点工作。2014年,研究确定自治区民政厅、农业厅、科技厅、环保厅、司法厅、审计厅6个区直单位涉及社会工作介入居家养老服务和儿童成长、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联动服务、机构养老社会工作服务和辐射社区居家养老社会工作服务、农产品(种植业)地方标准修订项目、因审计力量不足聘请审计人员服务、重大事项第三方审计服务、其他政府委托的审计服务、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科普知识的普及与推广等18个(类)项目,作为2014年自治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试点,明确试点单位职责分工和相关工作要求。
此外,加强对市县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举办了市县财政系统政府购买服务培训班,确保市县了解、熟悉政府购买服务的有关背景知识、政策措施及操作规范,督促指导制定本地实施方案,鼓励各地积极探索、扎实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目前,广西14个地级市均已启动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
延伸阅读
广西 规范政府采购操作管理
本报讯(本报记者 王少玲)广西巩固和完善"管采分离"体制,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职责。采购单位在确定采购需求、执行采购政策和合同履行方面负有主要责任,要强化内部管理,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和秉公办事;代理机构要依法依规组织采购活动,做到操作规范、执行有力、政策落实到位。评审专家要遵守职业操守,认真履责,提供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财政部门要履行好监管职责,构建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大环境。
广西 着力打造阳光采购
本报讯(本报记者 王少玲)通过网上商城,采购单位直接运用购买、竞价、团购等模式采购,以改变现行协议供货模式下,信息不对称造成采购价格虚高的问题。
加大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力度。研究招投标文件、格式合同等标准文本,规范采购文件编制、开评标、合同签订等操作环节,推进政府采购业务流程标准化和规范化等。
广西 四举措推进政府购买服务
本报讯(本报记者 王少玲)响应中央号召,广西通过四举措全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
一以推进服务项目采购和PPP模式为重点,着力扩大政府采购管理范围。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活动。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和规范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要求,大力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加快服务业发展,开展政府采购购买服务结果评价试点工作。
推广使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推进PPP模式采购试点。开展推广使用PPP模式相关工作,加强PPP项目政府采购环节的规范与监督管理。
二是着力抓好自治区本级提升扩面工作。按照自治区实施意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一年探索试点、两年提升扩面、三年全面推广"的工作思路,着力抓好自治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试点扩面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2015年度,自治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单位将扩大到41个,涉及136个项目。
三是研究制定相关制度规范。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研究制定政府购买服务配套制度,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开机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购买行为规范,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加大对市县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督导力度。有针对性地选择部分市县作为2015年试点区域重点推进。(2015年3月9日 第1597期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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