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管体系丰富充实
"今年是全面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之年,山东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召开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会议,在山东省尚属首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政府采购法的践行者,是采购活动的组织者和实施者,更是专业化采购的开拓者。"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董苏彭在日前召开的代理机构的工作会上如是说到。会议通报了去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检查情况,分析了当前代理机构存在的问题研究探讨了新形势下代理机构监管思路。
代理机构占全国十分之一以上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为政府采购活动的重要当事人,是政府采购活动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也是政府采购法的践行者,其执业状况如何直接关系政府采购活动的质量和效益。近年来,山东政府采购规模范围不断扩大,政府采购制度得到深入实施。全省政府采购工作工作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经历了从初期的粗放管理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转变,现在政府采购公开竞争、质优价廉等采购理念已经深入人心。特别是全省的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近年来发展迅速,已成为政府采购活动实践者绝对的注资力量。目前依法设立的社会代理机构有400多家,从业人员10000多人,取得从业资格证的有9000多人,参加过省级以上政府采购培训的有8000多人。无论是机构数量,还是从业人员数量,在全国都属首位,均占全国十分之一以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已经发展成为推动山东省政府采购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五方面措施构建代理机构监督管理体系
近年来,山东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管工作围绕"严格规范管理、强化监督考核、推进职业化进程"的思路,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促管理、以管理求效益,逐步构建和完善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体系。
去年,山东省积极推动代理机构年度考核工作,对全省351家代理机构进行考核,并成立考核抽查工作组对全省17市核实检查情况进行了交叉抽查考核,充分体现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规范引导代理机构合法守信执业,提高了代理机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实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并出台《山东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对持证上岗人员的数量要求、职责义务和教育培训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推动从业人员的职业化进程;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和考试工作,近6年来共组织从业人员考试14次、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培训班7次,共培训从业人员8000多人,培训内容涉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操作实务等内容,有效提高了从业人员素质和执业水平;建立代理机构不良行为通报制度,制定出台《山东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通报暂行办法》,明确列举14种代理机构违反政府采购执业规定但尚不构成行政处罚的不良行为,作为代理机构执业中不可逾越的红线,倒逼代理机构提高代理业务质量和效率;提高代理机构监管电子化水平,加快开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系统,建立代理机构和人员信息库,实现与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和专家库管理系统的数据共享,切实做到数据全面、更新及时、监管到位等措施逐步构建和完善了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体系。
据了解,参加此次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会议的人员包括全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集中采购机构与社会代理机构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共4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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