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财政厅厅长罗建国
安徽:齐心协力 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访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财政厅厅长罗建国
本报记者 王少玲 文/摄
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财政厅厅长罗建国在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安徽省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之所以能够高效、有序地推进,很大程度上得益于高层领导的重视,加上不断建立完善的政府购买服务配套制度,全省齐心,共同协作,分层分级开展该项工作,使得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取得较好效果。
高层领导重视是前提
《政府采购信息报》:据悉,安徽省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推广的卓有成效,这其中离不开高层领导的重视,请罗厅长介绍下,高层领导的重视,对推进该项工作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
罗建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只要是属于事务性管理服务,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委托、合同等方式向社会购买。2014年以来,我省财政厅充分发挥牵头职能作用,认真开展购买服务试点探索,积极稳妥推进全省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因为深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不仅仅是财政支出方式的变革,更是一项涉及利益调整的体制革命。我们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政府购买服务推进工作,省领导专门做出批示,要求省财政厅将此作为年度六项财政重要改革任务之一,抓紧落实和推进。省财政厅也充分认识到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重大意义,将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列入年度重点改革工作,切实履行牵头职能作用。在年初全省财政工作视频会议上,主要负责领导专门强调了"五个结合"的购买服务推进方针;分管负责人专门主持召开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研讨推进会,并在省直机关和市县财政财务视频会议,对全省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做出全面动员和部署,初步建立了横向、纵向、内部组织协调与保障机制。
不仅如此,我们还制定了省直部门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任务分解方案,细化分解有关部门需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明确到责任部门,规定了完成时限,明确了谋划部署、政策宣传、业务培训、调研学习、监督跟踪等5个环节17条具体工作措施,要求各级财政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制定试点方案,明确完成时间表。同时,对年度工作推进任务进行内部分解,明确责任处室、配合处室以及完成时限,建立了内部联络员制度和购买服务台账制度,强化有关工作沟通、协调、联系,定期掌握政府购买服务进展情况,以便有条不紊推进,这其中因为有高层领导的重视,我们才能更加高效地推进全省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夯实制度基础是保障
《政府采购信息报》:除了高层领导的重视,制度保障也不能缺少,请罗厅长分享下,安徽省是如何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强化管理的?
罗建国:在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过程中,我省初步搭建了以实施意见为统领,指导目录、流程规范为基础,预算管理、政府采购衔接办法为配套,专项购买服务办法为支撑的多层次政策体系。
一是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意见,提出了政府购买服务三步走的目标任务、实施政府购买服务三个方面、十二项重点改革任务,强调稳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三点工作机制,明确了财政、发改、民政、工商、审计、监察等部门职责分工,为我省各地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提供了政策依据和目标方向。
二是全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公布了5大类可以实施购买的服务,涵盖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政府履职辅助性事务等45项具体内容,要求各地根据指导目录制定具体实施目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流程暂行规范以"规范流程、政府采购、合同约束、全程监管、信息公开"二十字为主线,构建了项目编审、实施购买、签订合同、绩效评审、监督检查、信息公开等六个环节相互衔接、有机统一的规范化流程,强化了政府购买服务的可操作性。
三是政府购买服务中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购买服务采购项目申报、采购预算编制、采购活动组织、项目实施监管、绩效评价标准等流程,监督、指导购买主体依法开展购买服务政府采购工作。政府购买服务中预算管理工作通知从制定清单、编制预算、严格预算监管、强化绩效管理、推进信息公开等方面,完善了购买服务预算编制体系,实现了购买服务与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有机衔接。
四是社会工作服务、送戏下乡、公共就业服务、医疗卫生等13项专项购买服务办法以及民生工程建后管养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具体办法,对各类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购买主体、承接主体、购买程序、监督评估、组织保障等作出系统要求,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