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资讯-政府采购信息网

福建财政支持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取得成效

作者: 发布于:2015-03-20 09:26:59 来源:财政部网站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发展的要求,省财政厅积极从政策、资金、管理等多方面支持和促进重点县建设,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成效,2014年,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财政收入实现较快增长,其中公共财政总收入和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增幅分别达到11.8%和13.8%,比全省增幅分别高出0.2和2.3个百分点,发展后劲进一步加强。

  一是着眼产业发展,加大关键环节投入。对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相对薄弱的产业发展、基础建设等,给予专项资金扶持;采取“切块”下达方式安排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提高县级财政统筹能力;单独给予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补助资金,统筹用于已出台重大民生政策支出;安排资金用于23个县社会事业发展;安排每县1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用于产业结构调整,并由省财政全额贴息;在原有扶持政策基础上,一次性追加资金重点用于产业园区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倾斜下达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补助资金。二是实施精准扶贫,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对1.98万户实施造福工程危房改造,支持51个百户以上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将7个县列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县,安排资金用于支持贫困村开展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安排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支持做好移民后期工作。三是围绕民生诉求,解决群众切身需要。安排农村义务教育薄弱校补助资金,全面改善办学条件;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支持交通路网建设;为各县医院病理科配备基本设备,提高医疗装备水平:安排资金支持开展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试点:继续对津补贴未达到所在市县级平均水平的县予以资金补助,缩小地区间收入差距。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