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干县认真开展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工作
作者: 发布于:2015-03-19 10:45:18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财政结余结转资金清理领导小组,由预算股、国库股牵头,各相关股室为分管预算单位的责任股室,对预算单位的结余结转资金进行清理回收,全面开展专项资金清理工作。同时,组织相关业务股室集中学习讨论相关政策文件,保证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明确清理范围。此次清理范围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预算周转金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对结转结余资金逐项逐笔清理。根据历年结转结余资金资料,由预算股设计统一的清理表格,发至各预算单位如实填报,对资金级次、项目名称、下达资金总额、项目完成情况、结转结余的形成原因等作出明确要求,摸清结转结余资金额度,做到家底清楚。
三是加强协作与沟通。预算和业务股室之间,业务股室与预算单位之间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协作开展此次存量资金清理工作。同时,县财政监督检查局要加强督查,按照《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赣财监[2015]5号文件要求,及时传达文件精神,认真核实项目结转结余资金的真实性,摸清财政存量资金规模、结构、结存状态、变动情况及沉淀原因,重点督查各部门各单位未严格落实国务院规定,预算执行缓慢、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不力等问题。对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违纪违法资金按照资金下拨渠道予以收回,问题严重的,启动违反财经纪律问责机制。
四是严格工作原则。要实事求是、原则灵活、数字准确;要认真组织学习新的《预算法》;强化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要在作风建设上、财经纪律上、清正廉洁上严格要求自己;增强紧迫感,提高办事效率,把握好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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