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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东湖区财政局做好专项资金管理

作者: 发布于:2015-03-19 10:44:13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一是建立管理制度。针对专项资金在立项、分配和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按照“盘活存量,优化增量”的要求,对专项资金设立审批、预算执行、绩效管理、监督检查和退出机制等方面进行规范,建立“立项科学、管理规范、注重绩效”的专项资金管理机制,为专项资金的健康运行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是建立立项制度。抓好源头治理,对新设立的专项资金,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立项程序,制定实施规划,明确具体任务、预期绩效目标和设立期限,按程序提出专项资金立项申请,并报省、市相关部门审批。经批准设立并实行项目管理的专项资金,主管部门要抓紧建立专项资金项目库,做好入库项目的审核、论证、排序工作,切实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的编报质量。

  三是建立绩效制度。扩大试点范围,增加绩效评价的项目数量,逐步将涉及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节能环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大民生支出项目全部纳入绩效评价范围。完善绩效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的绩效评价管理机制,实现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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