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专员办谋划2015年财政预算监管工作
一是突出财税改革政策监管,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继续做好成品油和税费改革收入划转调库、开发区基础设施贴息、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等各项审核工作,确保申报地区能够及时享受国家政策。深入开展财税优惠政策清理工作,严格依照中央有关要求,严防“政策洼地”,为建设统一的市场环境扫清障碍。扎实履行地方政府债务监管任务,密切关注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督促地方政府用好借债资金,预警债务限额,防范违约风险。
二是突出预算改革政策监管,加强机构工作职能转型。继续做好中央驻粤单位的预决算审核和银行账户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中央驻粤单位的预算管理水平。强化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相关基础资料的审核和预算执行监督,并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全面提升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中央预算收入执行和国库业务。开展税收征管质量检查,防止征收过头税,实现税收收入应收尽收;丰富非税收入征缴手段,确保及时足额征缴;做好增值税退税、国库集中支付等服务工作。积极参与中央重大项目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通过派驻财政监督员等方式,全程参与中央重大项目的预算管理。
三是突出财经秩序规范监督,促进驻地经济稳定发展。重点监督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的国家信贷政策执行情况,维护国家政策权威。对改革相关领域的非金融企业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改革进程中存在的问题,便于扫除障碍。重点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规范财经秩序,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发挥管理会计的智囊作用,提升运营管理效率,优化社会资源配置。重点推进金融监督、会计监督的联合监管机制建设,防范区域性金融经济风险,为驻地经济保驾护航。
四是突出稳增长领域的调研,积极推进社会经济改革。充分发挥就近监督的区位优势,围绕稳增长的经济工作目标,积极开展相关领域的调研,将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上报。重点调研课题包括:开展政府预算管理新常态调研。对现代预算管理的要求、流程、操作等内容进行深入研究,提炼具有推广价值的政策建议,提高预算透明度。对构建地方税体系进行调研,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如调研“营改增”实施推进情况,电信行业侧重执行效果,建筑行业侧重注意事项,尽可能降低制度调整对行业稳定经营的影响;关注税收整合对治理环境污染、增强地方财力的实际作用。开展完善省以下财政激励与约束机制调研。在各项调研中,加强对省情的通盘考虑,突出服务驻地社会经济改革,完善改革政策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