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田县“四参与”保障农发项目区农户权益
作者: 发布于:2015-03-19 08:41:42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为切实维护和保障农发项目区农户权益,充分调动和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和田县农发办搭好平台,狠抓四项措施,确保项目建设顺民心、合民意。
一是规划设计农户参与。坚持以群众满意为基础,按照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益的建设原则,在深入实地摸底调查和听取项目区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把高标准农田项目规划与新农村建设规划相结合,根据项目区地质条件,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确保设计既符合开发政策又体现群众需求。
二是现场监理农户参与。邀请项目区农户代表参加开工动员会,通报项目建设内容和工程质量标准,明确农户代表在项目建设中的重要地位,使其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整个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由农户技术代表和中标监理单位共同完成,始终坚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管理模式,确保各项工程建设内容不变更,高标准、高质量按批复计划完成。
三是工程调整农户参与。工程建设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执行,对部分工程由于项目区情况发生变化确需调整的,必须经农户代表同意签字后方可实施。对调整后产生的结余资金优先满足项目区农户提出的合理诉求,确保每一分钱都实实在在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四是检查验收农户参与。主动邀请项目区农户代表全过程参与验收工作,对发现问题没有整改落实、建设没有达到农户满意的,坚决不予确认通过。对主要工程量、资金使用、建设效益等主要内容通过公示碑、公示栏等形式广泛接受项目区群众监督。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办理工程移交,明确产权归属,确保农发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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