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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湖财政:五举措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5-03-19 08:35:52 来源:财政部网站

  近年来,金湖县投入资金3295万元,其中:省级拨付财政奖补资金2107万元,群众筹资筹劳283.72万元,实施项目139个,建设农村道路148公里,涉及全县90个行政村,综合受益人口7.5万人,项目实施率达100%。

  一是群众“议”事、合法合规。“一事一议”,重点在“议”。始终坚持群众自愿、民主决策、农户受益、程序合法的原则,充分发挥村民大会的作用,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民主监督权。

  二是实施项目、公开透明。项目审批后召开项目实施启动会,安排项目实施。实施过程中,适时召开项目建设督查会,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及时纠正,限期补课,整个过程做到了村民有权选择议事项目、有权参与筹 资筹劳方案的制定、有权对项目的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筹资筹劳方案的制定、村民议事过程、奖补项目申请、资金和劳务使用管理等公开透 明、公平公正。

  三是组织健全、保障得力。坚持“以县为主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村级组织具体实施”的原则,成立了县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管理监督工作。农工部负责项目立项 审批、统筹资金核定,参与项目监督和验收;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管理、项目汇总审核、预算编制、招投标、项目实施、牵头组织项目验收和项目档案整理等。

  四是专户管理、规范运行。县、镇分别在县财政局和各镇设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户,规范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资金管理。实行一事一议奖补项目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制。将财政奖补资金、村集体收入、社会捐助 及村民一事一议筹资有机结合,由县级专户统一管理,独立核算。项目开工后,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支出,由县级财政部门对施工单位实行直接拨付。

  五是机制健全、监管到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三级四位”监管机制,保证项目质量。通过政府采购招标选聘专业监理机构,选派专业监理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各项目镇成立了项目质量监督小组,指导村民监督员实施质量管控;项目村选派了3-5名村民监督员,对项目实施进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项目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合理化,确保村内公益设施发挥应有效益,成为惠及群众的惠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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