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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市 激发合作组织效能 助推现代农业发展

作者: 发布于:2015-03-17 13:19:16 来源:

  现代农业,既需要现代物质技术装备,也需要不断创新农业的经营体制和机制,既要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也要不断完善生产关系加快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中央1号文件精神,都要求本着“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务实高效”的原则,发展和壮大农机合作社。近年来,赤峰市发展起来的农机合作社把分散经营的农机户、农机大户和种植户组织起来,打破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推广农业新技术、新机具,形成“农机+农艺+农民”等类型合作组织的运作模式,实现了劳动力、资金、技术、土地、设备多种生产要素的整合,有效提高了农业机械的利用率和作业效率,助推了现代农业进程,促进了农民收入持续增加。

  一、赤峰市农机合作社发展现代农业

  (一)组建模式形式多样。我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呈现出了组织形式多样、投资主体多元的良好发展势头。一是农机大户联合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社。这些农机大户都是些有经营头脑、组织能力强、知名度较高的老农机手,他们联合本村及周围村庄的农机手,采取自愿带机或带资按股份制的形式入社。二是以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领办农机专业合作社。由村集体与社会投资人、农机手与农民自愿联合出资入股组建或改制改建农机专业合作社,或由村干部牵头筹措资金、带领本村及附近专业生产大户共同组建。三是农村能人牵头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社。主要由农村个体工商户和懂经营、善管理、先富起来的能人,投入资金,动员组织农机户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社,或由外出务工有成人士回乡领办农机合作社。四是农机企业组建农机合作社。引导农机加工、维修、流通企业,利用他们生产、加工、维修、营销、技术、市场、资金等优势,吸引农机户、农户参加建立农机专业合作社,发挥经营管理优势,形成“企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经营链条。

  (二)经营方式简单灵活。合作社在经营方式上主要采取以下方式:一是反租倒包,以一定的价格租赁、承包农户的耕地、实施规模化经营;二是代耕代种,农户耕地不入股,但交给合作社管理,农产品归农户,农户交一定的费用、实施规模化管理;三是单一作业服务,如耕、播、收等按亩收费;四是跨区作业服务,统一组织社员到外地开展机械化生产;五是通过项目资金进行土地治理,增加耕地面积,实施规模化经营。

  (三)管理机制日益完善。在走访调研合作社时,了解到多数的合作社成立了组织、建立了制度、有较合理的分配机制,也有较高的诚信道德水准。一是成立了机构。农机合作社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普遍建立了成员代表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组建了机耕、机防、机收、机修等作业小组,各小组分工明确,操作规范独立,实行统一管理、分组核算。二是建立了管理及分配制度。制定了安全操作、农机服务质量、农机维护规范,财务核算,收益分配等多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产权清晰、责任分明、自主经营、自我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合作运行机制。三是统一标准。农机合作社普遍采用“五统一”的运行机制,为农民提供农机服务。即统一作业合同。合作社与各农户签订农机作业服务合同,明确作业双方的权利义务,作业项目、时间和要求。统一作业标准。农机作业小组在进行农机作业时,严格按照农机服务规范进行操作。统一农机调度。合作社根据作业合同信息,对农机具进行统一调配,引导社员合理流动作业。统一农机维护,落实专人开展农机维修服务。统一财务结算。农机作业完成后,由合作社统一与服务对象进行结算,并续签下轮作业合同。

  (四)合作优势突出,发挥效益显着。调研中我们发现,农机专业合作社系列化服务体系,突破了多年来我国土地所有制形式对农业集约生产的制约,使规模种植成为可能。同时,服务模式突出了农艺和农机的有效结合,有利于先进农业技术的推广和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有利于连片作业,充分发挥机具效能。在节本增效方面,节约了种子的播种用量和生产用工,而且节约了制种面积,符合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一是有效推进现代农业的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把机械、资金、技术、人力、耕地和市场等资源结合在一起,改变了过去农户种粮的传统习惯,也改变了种植业的传统经营方式,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和集约化生产。合作社带动了农牧户,推广了大型机械和农业技术的应用,把农牧民从繁重传统的耕种方式中解脱出来,实行耕、种、收的半程及全程机械化服务,统一作业标准,提高了作业效率,增加了农牧民收入。如松山区太平地镇金秋农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农业机械的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使用、统一种植,加快了土地流转,所有参合农民从中选出9名代表组成经济合作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农户之间的矛盾纠纷、生产管理、农业技术指导、资金管理和产品销售等日常工作。合作社的作法,打破了本地区由于承包地、集体地无法进行大规模农业生产的状况,实现了土地经营规模化、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利灌溉自动化、生产技术标准化,合作社流转土地5300亩,占全村总面积的45%左右,同时,把农民从传统的农业中解脱出来,从事二、三产业,增加农民的非农收入。二是合作社已成为解决社员困难的重要载体。农机合作社做为生产经营主体更有效地争取各类项目建设资金,开展土地整理、配套设施等,加快基础设施现代化建设。如松山区一百家子村人口少,山坡地多,外出务工人员多,大部分山坡地都撂荒。该村借助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建设,成立了农机合作社,合作社把近2万亩的土地流转到农机合作社进行经营,流转土地的农民可以在合作社务工或外出打工,出现“干一份工挣两份钱”的现象;农机专业合作社为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和效率,主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机具。如一些合作社开展的“科技兴农推广计划”、“农业节本增效工程技术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等,取得了显着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农机合作社引领了规模化经营,建设了农产品生产基地,增强了市场竞争能力,合作社可以向客户提供品质统一的高质量农产品,一些商家更愿意将生产基地落实到合作社经营的土地。三是为各级政府实施现代农牧业建设工程提供了保障。农机合作社按照统一规模化经营的建设思路,确立以示范基地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机械化作业、标准化建设为重点,有效实现土地流转,实现规模化经营,带动了机械化示范园区逐步达到生产机械化、作业标准化、灌溉自动化、经营规模化、效益最大化的现代化建设目标。如2013年我市实施膜下滴灌工程314万亩、实施全膜覆盖工程100.8万亩、人工节水种草工程43万亩,80%的机械化生产作业量都由合作社来完成,合作社的重要作用得到进一步的彰显。四是增加了社员收入。农机户、种植户为了一个共同目标,组建了合作社,通过联合提高农业经营效益,把农产品推向市场,实现利益最大化。如林西县双赢农机合作社是林西县第一家从事农业种植全程机械化服务的专业合作社,60户社员以机具入股、120户社员以土地入股,在合作社成立之初,是由合作社成员自发组织起来进行土地流转、调地,建立起如今种植面积达3.2万亩的马铃薯种植基地,并由合作社为成员提供农资供应、农业产品收购、营销、储藏和农机作业等一系列服务。由于实现了机械化,剩余劳动力100多人走向了北方活畜市场,100多人外出打工,合作社这种形式使农民“离乡不丢地”、“不种也受益”,使他们在外面安心打工挣钱。经测算,按照每人每年打工净赚7500元计算,仅此一项社员便可增收200余万元。合作社人均纯收入已达到1.36万元,种植马铃薯和甜菜的收入就达到了8500元。如喀喇沁旗西桥茂恒种植专业合作社机播与传统耕作对比,每亩可增产粮食50公斤左右,免耕种植比常规种植投入工时节省50%,精量播种节省了种子的成本,原来每亩需要3公斤左右玉米种子,经过精选和实施精量播种后,每亩也就是1.5公斤种子,农户每亩节本增效200元左右。机耕的费用比传统种植费用每亩增加40元,最终农户每亩净增收160元左右。

  二、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主要阻力

  从数量和质量上看,我市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还处于发展的初始阶段,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相比,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土地不集中、科技含量不高、小农经济意识强、运行机制粗浅原始、缺少长期规划、对合作社认识不到位、农产品物流体系不健全等等,阻碍了专业合作社健康有序发展。

  从合作社的内部运行来看,主要表现在:一是民主管理不规范,内部机制不健全。一些合作社日常管理以及重大事务的决策往往由个别人说了算,社务不公开;产权制度不明晰,没有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帐簿,只有内部收支流水帐。二是多数合作社经营规模小,服务功能弱。三是社员素质较低,对合作社认识模糊。一些合作社的成员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人才不多,文化素质较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到位,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更缺乏深刻的理解,合作社的组建和运营往往停留在简单模仿的层次上。四是资金短缺,发展后劲不足。一些合作社普遍存在资金不足,贷款难、融资难,又没有政府的项目资金扶持,即使有很好的生产项目,也很难扩大生产规模,不能有效带动农牧民致富。

  从合作社外部发展环境上来看,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扶持不到位。尽管《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于2007年7月1日正式实施,但由于没有相应的配套政策,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的鼓励发展合作社的政策措施难以落实。二是辅导培训机制滞后。农机合作社运行不规范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农民不知道怎样管理运营合作社,缺乏管理人才、财务人员、营销人员。三是服务体系不健全。目前多种服务支持体系缺位,缺乏信息共享、资源共享的服务平台,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产品市场前景把握不准,在生产决策过程中缺乏支撑。四是承担国家有关涉农项目少。

  三、对策与建议

  一是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各级政府要加快出台扶持合作社的政策意见。要站在“扶持合作社就是扶持农牧民”的政治高度,大力扶持合作社快速发展。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其开展技术信息培训、质量标准认证;支持其参与农业产业化、扶贫开发、农技推广、农业综合开发等涉农项目建设。大规模粮食种植作业离不开大型机械,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重点向农机合作社配套急需的动力机械和机具,加大合作社农机更新补贴,及时补充所需机械,支持发展先进成套农机装备。赤峰是玉米黄金地带,建议国家增加对玉米联合收割机的补贴。也建议农机合作社的负责人出一个总体规划明确需要补贴的内容。

  二是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农机合作社健康发展。各级政府设立专项财政支持资金,为农机合作社的机具库棚、办公用房、信息化设备建设提供一定的扶持,引导农机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土地部门制定标准为农机合作社的办公、机具库棚建设提供专项用地,解决农机合作社的建设用地难的问题。乡镇政府要建立好土地流转的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土地流转的规范化管理,解决农牧民与农机合作社之间土地承包关系不稳定的问题,保障农机合作社引领土地规模化经营的长期稳定运行。财政部门建立农机合作社贷款贴息制度,协调金融部门为开展规模化经营的农机合作社提供足额的土地租赁、生产资料购置、农牧业机械购置贷款,解决农机合作社融资难的问题。

  三是强化政府行为导向,规范合作社内部管理。在人多地少的问题上,农民不愿意交出自己的土地,需进一步探讨对于人多地少区域如何实现土地流转,实现规模经营,解决农牧业生产难题。要积极指导合作社设立章程、完善机制、规范运行。要制定培训规划,定期培训合作社管理人员、财务人员、营销人员。要设立合作社指导机构,为合作社提供各种科技服务、信息服务、法律服务。要组织合作社参加国内外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

  四是抓典型示范,提升整体素质。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逐步把工作的重点转向“完善、规范、提高、发展”上来,提高农机专业合作社运行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加强试点建设,建立市、县两级合作社示范体系,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推介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鼓励支持合作社发展的良好氛围和舆论环境,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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