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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专员办围绕三条主线 开展存量资金检查

作者: 发布于:2015-03-17 13:17:58 来源:财政部网站

  财政部组织开展盘活地方财政存量资金检查,是严肃财经纪律,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财政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举措。浙江专员办高度重视,将此项检查作为近期一项重要的工作,及时组织相关处室认真学习视频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等法规政策,进一步提高政治敏感性和工作责任感。在学习基础上,按照财政部“查问题、摸情况、提建议”的工作要求,准确把握工作目标,厘清工作思路,制定检查方案,明确三条工作主线。

  一是摸情况,明难点,化存量。通过检查,摸清财政存量资金规模、组成结构、结存状态、变动情况,剖析沉淀原因,推动地方财政加快盘活存量资金进度;了解盘活地方财政存量资金难点,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建议,促进地方统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注重梳理归纳共性问题,分析个性问题或特殊事项,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查找成因,提出建议上报财政部。

  二是查问题,严问责,促规范。此次检查重点关注“3个2012年”和“3个比例”,即重点关注2012年及以前年度的一般公共预算结余资金、上级部门转移支付结转资金、部门预算结转资金,以及政府性基金结转比例、预算周转金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提取比例。同时,还应关注非税收入(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的核算、上交情况,以及财政专户的设置和清理情况。对发现的重大问题,提请财政部启动违反财经纪律问责机制进行处理。

  三是析源头,提对策,重长远。结合当前经济财政形势,在摸清存量资金清理情况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检查结果,深入分析存量资金成因,总结、提炼财政监管方式方法,提出源头治理财政存量资金、完善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科学性等对策建议,探索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长效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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