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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打造"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作者: 发布于:2016-03-30 08:16:50 来源:重庆市财政局办公室
  “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能结出什么果?重庆出台的《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给出的答案是,现有各自一体的五大交易平台将实现“五合一”,使交易更规范、更透明、更高效,进一步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
 
  整合方式有创新。整合交易平台最直接的效用是解决当前交易市场分散设立、重复建设,市场资源缺乏共享的弊端。《方案》要求,要充分运用“互联网+”整合分散设立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立统一的电子交易信息系统,一网汇平台,交易必进场,场外无交易,动动鼠标就可完成交易。
 
  整合时间有要求。《方案》要求,2016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明年6月底前,则要形成全市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
 
  整合平台有指向。《方案》根据行政管理体制实际,将平台整合设置为市和区(县)两级。凡是由市级审批、核准、备案以及上报国家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和市级财政资金采购、市级国有产权转让、市级土地使用权出让及全市矿业权出让,应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区(县)级层面的,则进入区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民间投资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业主可自主决定是否进入或进入哪一级交易平台交易。
 
  整合平台有机制。《方案》明确,交易服务与交易监督职能相分离,不得存在隶属关系。凡是采取审核招标文件及拍卖文件、出让方案等实施行政审批,或以备案名义变相实施行政审批的,要一律取消。与此同时,还要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既“统一平台管理办法、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交易目录、统一交易服务流程、统一交易监管规程、统一交易服务收费标准”。
 
  整合平台有监管。为防止市场监管缺位、越位和错位等现象发生,《方案》在监管方面要求建立分级监管机制,各担其责;要强化部门监督责任,实行业务属事化监督。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交易过程中的监督和市场主体失信惩戒。如运用大数据手段实施动态监督与预警,对失信主体参与公共资源交易要依法予以限制,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行市场禁入。建立评标、评审专家库技术维护、专家使用抽取和专家库运行监督三端分离的管理机制,确保专家库运行安全和专家抽取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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