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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灌南严格把关政府采购

作者: 发布于:2016-02-15 12:09:26 来源:中国连云港
江苏灌南严格把关政府采购
江苏灌南严格把关政府采购


  第一把好审批关。各预算单位在需要采购货物和服务时,提供相关资料及采购说明,并向财政部门主管业务股室和政府采购管理股提出申请,采购管理股核实采购情况及单位资产情况进行审核汇总,报局领导审批后,委托政府采购中心按规定程序办理采购业务。


  第二把好资金关。各预算单位需要办理政府采购的,属于“财政性拨款”的需到财政局主管业务股室审核盖章,落实资金;属于“自筹资金”的,审批后,采购单位需将采购资金转入财政局采购管理股“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并且提供到帐依据,方可组织实施采购。


  第三把好采购关。在组织实施采购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及物有所值”的原则和规程进行采购。对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由政府采购中心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及资金到位情况,按程序统一组织实施采购。


  第四把好验收关。采购项目结束后由各预算单位组织验收,并填写《政府采购验收单》。对重大采购项目由政府采购中心及采购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第五把好结算关。政府采购中心完成采购业务后,各预算单位验收合格、签字盖章,政府采购中心填制《采购资金结算通知》,将其与采购合同、项目验收单、原始发票及其他必须提交的有关资料等提交至采购管理股,审核后通过“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办理结算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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