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资讯-政府采购信息网

苏州五大举措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

作者: 发布于:2016-01-12 18:16:22 来源:陕驻沪办
苏州五大举措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
苏州五大举措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


  一要推动体制改革,进一步激发社会主体参与活力。一方面,加大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力度。按照管办分离、留转并升的原则,在确保养老用途不改变、服务水平不降低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把公办养老机构转制为企业或社会组织。2016年年底,全市要完成10家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任务。另一方面,加快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速度。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简化手续,给予优惠,落实扶持政策,引导专业社会力量进入居家养老服务领域,满足居家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2016年底,全市完成50家日间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的任务。


  二要实行购买服务,转变养老服务供给模式。大胆简政放权。按照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的原则,通过购买服务、合作、租赁、委托管理等方式,逐步将政府举办的养老服务交给社会中介组织和非营利机构去经营,最大限度地实现多层次供需对接。明确购买项目。购买养老服务内容应突出公共性、公益性和托底性,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政府资助条件的居家老年人购买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护理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三无”、低收入、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购买机构供养、护理服务。在养老服务人员培养和养老评估方面,可以向有资质的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完善配套制度。建立规范化的购买流程和服务标准,坚持费随事转,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承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社会力量。加强绩效管理,建立评估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


  三要整合各类资源,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继续加快医养深度融合、探索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大力发展老年医疗机构。“十三五”末,全市100%的养老机构按照标准内设医务室或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护理型床位数占养老机构总床位的70%以上,60%以上的城市社区和有条件的农村社区建有适合老年人的康复场所。充分利用现有的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体育场馆等公共服务设施,合力推进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网格化的便利服务,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和整合。利用政府部门、养老组织、涉老企业等相关养老信息,形成纵向贯通、横向对接、覆盖全市的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和管理系统,为老年人和社会大众提供“互联网+”的服务平台。


  四要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社会养老服务水平。要着力打造好三支专业队伍:一是养老护理员、助浴员、心理关爱等专业服务队伍。“十三五”末,养老服务人员参加岗前培训率达到100%,持证上岗率达到90%以上。二是养老服务管理队伍。注重养老服务一线管理人员的引进、培养和使用,鼓励高学历、高资质、创新型养老服务人才与团队落户苏州。三是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积极培育和发展各类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倡导邻里结伴互助养老,建立为老服务志愿者登记注册制度,探索建立志愿服务“时间银行”,实行积分管理,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的参与度。


  五要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社会养老风险管理。在制度建设方面,要健全养老机构行业准入、退出、监管机制,实施养老机构行政许可、等级评定、评估年检制度,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养老服务质量和养老服务职业等规范标准,推动养老机构规范化发展。在日常管理方面,要加强服务监管,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养老服务质量和养老服务职业等规范标准,为各项社会养老服务提供基本遵循,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要定期对各类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检查,坚决杜绝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在安全管理方面,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坚决避免出现重大安全问题,把老年人生命安全摆在第一位。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