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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营政府为困难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作者: 发布于:2016-01-03 13:05:44 来源:东营网
山东东营政府为困难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山东东营政府为困难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今年,东营市委、市政府将政府为城乡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纳入民生实事之一,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老年人购买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服务。


  为切实做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东营市制定出台了《关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实施意见》。根据《意见》规定,具有东营市户籍并实际居住在东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年满70周岁、社会散居的城镇“三无”老年人和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老年人;年满60周岁、生活半自理或不能自理的失独老年人;年满70周岁、享受低保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年满80周岁、享受低保待遇的空巢或仅与重度残疾子女生活的老年人。符合上述条件的老年人提出申请,经乡镇(街道)复核后报县区民政局,经审查、评估、公示无异议的列入服务对象,为每人每月提供不低于200元的上门服务。县区民政、财政部门按月将补助金拨付给服务企业,服务企业按时为老人提供定制服务。


  政府为城乡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行市场化运作,县区民政部门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有资质的企业并与其签订服务协议,按照协议规定内容为城乡困难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市、县民政部门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建立服务质量跟踪检查制度,做好服务人员绩效考评管理,县区民政部门每季度对服务公司组织一次评估,对服务质量差、老人意见大的,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


  截至目前,全市已投资670万元为2430名城乡困难老年人提供了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受到老年人和社会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培育了社会养老服务组织,促进了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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