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购买公共服务工作成效显著
今年以来,镇江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在认真贯彻《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为主导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获得了长足的发展,给全市政府采购带来耳目一新的改革效应。镇江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主要体现出以下四个特点:
认识得到新提升。推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是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加快服务业发展的重要途径,对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高财政资金支出效率,都具有重要意义。2015年市财政局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推进资产配置、政府购买服务与预算编制的有机结合,强化基础管理工作,从制度着手规范财政支出行为,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方面按月制订工作计划,另一方面主动到购买公共服务需求量较大的单位宣传政策,得到了相关部门的理解、支持和肯定,有力推进了镇江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的稳步发展。
制度设计更加完善。市财政局着力构建了“1+2+n”的体系化制度框架和操作流程。“1”就是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为镇江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提供了依据。“2”就是为全面落实实施办法,财政部门配套颁发了两个文件,一是《镇江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指导目录(暂行)》,目录涵盖了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技术服务事项、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及其他等六大类、28款、93项。二是《镇江市市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实施细则(暂行)》,细则对镇江市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作了具体部署,明确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的购买范围、操作流程、信息公开、绩效评价以及各有关部门的职责,有效指导镇江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标志着镇江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进入新阶段。“n”就是在市有关制度、办法出台后,各辖市、区以及各主管行业部门都积极行动起来,部署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具体的操作办法。
培训宣传效果显著。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列入培训重点,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背景及意义、政府购买服务与政府采购服务的区别与联系、《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条款、政府购买服务与政府采购的管理衔接、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的程序及要求等五个方面系统介绍政府购买服务战略,落实2015年度政府购买服务重点项目,强化政策运用,明确考核指标,加强绩效考核工作。同时,汇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文件,编撰服务手册,积极利用镇江财政网、政府采购网等信息化媒体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宣传报道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的最新动态、典型经验和重要成果,充分调动社会参与的意识和积极性。
项目推进扎实有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关键还在抓好项目落实。为更好地掌握市各有关部门购买服务动态,市财政局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度镇江市市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要求各单位自主梳理购买服务项目,说明具体项目实施方案的编报方法。同时按照本处室工作计划目标,强化责任分解,积极主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2015年市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力求重点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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