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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政府采购十大新闻揭晓

作者:徐颖哲 黎娴整理 发布于:2015-12-29 11:31:5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其中,必须公开的采购项目信息包括: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和询价公告,项目预算金额,中标、成交结果,采购文件,更正事项,采购合同,单一来源公示,终止公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

 

  6、PPP模式进入落地实施阶段

 

  2015年可谓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合作模式(简称PPP)元年,各地PPP项目进入落地实施阶段。部分地方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PPP政府采购示范文本、PPP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度和规范,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完成的PPP项目呈现日趋增长态势。

 

  2015年9月29日,财政部公布了第二批206个PPP示范项目,投资总额为6589亿元。第二批项目覆盖范围更广,包括交通、水务、市政、教育、养老、医疗、科技、文化、旅游等多个领域。加之2014年首批发布的30个PPP示范项目,财政部已发布PPP项目236个,投资总额达8389亿元。

 

  为推进PPP项目落地,财政部12月8日发布《关于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以奖代补政策的通知》,明确规定,列入财政部PPP示范项目中新建项,按照项目投资规模给予一定奖励。其中,投资规模3亿元以下的项目奖励300万元,3亿元(含3亿元)至10亿元的项目奖励500万元,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的项目奖励800万元。而对于合规的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转为PPP项目,财政部按照项目转型实际化解地方政府存量债务规模的2%给予奖励。

 

  7、政府采购违法失信处罚信息将全国联网

 

  2015年8月20日,财政部出台了《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旨在着力推进政府采购领域的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机制。

 

  通知明确指出,今后无论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理采购业务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还是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评审的评审专家,只要是被财政部门依法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禁止代理采购业务和禁止参加采购项目评审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的,有关的行政处罚决定将在全国范围内生效。此举打破了以前一地处罚、异地不受影响的局面,政府采购当事人的违法成本增加。

 

  为推动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加强对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的曝光和惩戒,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按规定将相关处罚信息上传至“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加强对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的曝光和惩戒。

 

  8、公车改革保留四类公务用车,多地车改方案出台

 

  2015年11月12日,国家发改委相关人士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目前中央和国家机关本级140个参改部门公车改革工作已全面完成,中央垂直管理系统车改已经启动,中央企业和事业单位车改方案正抓紧制定,即将出台。

 

  公车改革一直备受关注,从各地的进展来看,公车改革进展快慢不一,程度不同,效果也不大一样。《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公车改革的总体规定要求,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

 

  由于各地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交通基础设施状况存在很大差异,地方车改相对比较复杂。目前,29个省区市上报车改方案,其中27个省区市已经得到批复。从各地已经出台的车改方案来看,保留的一般公务用车基本包括四大类(不包括领导用车),即机要通信和应急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用车、调研和接待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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