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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抓紧研究政府购买棚改服务

作者: 发布于:2015-12-23 16:36:05 来源:湘潭市房产信息中心
棚改

  根据国、省要求,从2016年起,棚户区改造工作全面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即:各地政府将棚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将棚改征地拆迁服务、安置住房建设或筹集、货币化安置、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应当由政府承担的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定服务承接主体,国开行对承接主体发放贷款。市、县人民政府将购买棚改服务资金逐年列入财政预算,并按协议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为适应新形势、新转变,湘潭市积极行动,抓紧启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相关工作。一是迅速组织学习。组织县市区(园区)、市直平台公司参加湖南省推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培训会,认真学习《湖南省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湘政办发〔2015〕97号)。二是积极开展调研。11月24日,邀请国开行湖南省分行相关负责人来潭,全面掌握开发银行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贷款政策,详细了解国开行在贷款评审、资金拨付和资金监管等方面的要求。11月27日、12月1日,分别组织市直平台公司、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座谈调研会,听取各单位对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意见和建议,探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关键政策。三是起草初步方案。在学习调研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市房产局正着手牵头起草《湘潭市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实施办法(讨论稿)》,初步明确了基本工作思路和方向。下一步将广泛征求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争取早日出台,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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