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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药品分类采购包括哪些内容

作者: 发布于:2015-11-29 21:55:36 来源:

  政府采购信息网/报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上了解到,为了便于更好地理解《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5﹞7号文件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精神,切实做好落实工作,山东省日前对《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

  药品分类采购包括哪些内容?区分药品不同情况,分别采取定点生产、谈判采购、集中挂网采购、招标采购和按现行规定采购5类采购方式。一是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防治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免费用药、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计划生育药品及中药饮片按国家现行规定采购。二是对部分临床必需、市场供应短缺的药品,在国家组织开展定点生产基础上,探索开展我省统一招标、定点生产。三是对部分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逐步建立与国家价格谈判机制相适应的省级价格谈判机制。四是对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基础输液等药品,实行集中挂网。五是根据上一年度全省公立医院各类药品品规采购金额排序情况,对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费用占比大(占全省药品采购总金额的比例达到80%以上)的药品由省药品采购机构发挥集中批量采购优势,采取双信封制公开招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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