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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法》解读

作者: 发布于:2015-08-20 09:59:39 来源:

  
  新增经济处罚条款
  
  近年来电梯事故多发,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安全主体责任不明确,另一方面是对一些违法行为惩罚力度不够。
  
  针对这一情况,《特种设备安全法》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比如,电梯制造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校验、调试的;对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时,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未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并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监管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而此前施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对上述违规行为只作出限期整改和通报批评处罚,并没有给予经济处罚。
  
  另外,《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特种设备安全法》出台是件好事,电梯安全将更有保障,对于我们制造厂家来说承担的责任也更大,还需要做出更多的努力来应对。”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运营总经理朱瑞华如是说。
  
  短 评
  
  新法出台促规范 电梯监管有依据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特种设备数量迅猛增长。截至2012年年底,全国特种设备总数达822万台。以电梯为例,全国电梯数量由2002年35万台激增至2012年245万台。目前,我国电梯的生产、安装和保有量均居全球第一。在电梯数量快速增加的同时,电梯安全形势也更加严峻。
  
  虽然我国电梯事故率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但由于保有量激增,一些在用电梯老化严重、维护保养不及时不规范、电梯非正常停运、“困人”甚至“吞人”等情况时有发生。
  
  《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向科学化、法制化方向迈进了一大步。该法的出台确立了“企业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政府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和社会发挥监督作用”三位一体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新模式,进一步明确了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作为安全责任主体以及其所应该承担的责任。
  
  有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电梯企业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将有法可依,电梯监管部门也会追究一些违规企业的法律责任。相信有了法律的约束,电梯行业的发展将会变得更加健康、稳健。

导向明确 厂家将成电梯投标主力军


  在电梯安全高度受关注和电梯事故频发的情况下,《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出台无疑对电梯行业开启了一把“保护伞”。《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多款条文明确规定了电梯的制造、安装、维保等相关流程的操作。其中,制造厂家成为提及最多的关键词,该法规定,厂家要对电梯的制造、安装、维修、保养等负相关责任。
  
  可以看出,电梯厂家在负有责任的同时也迎来了更多的市场机遇。随着法律出台,将引起更多采购单位对电梯安全的重视,要求厂家直接参与投标成为电梯采购的大势所趋。
  
  新法加大制造厂家责任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制造厂家或委托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在这过程中,制造单位要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
  
  这意味着,即使是厂家委托授权第三方对自己品牌电梯进行安装、改造和维修,在此期间,电梯出现任何问题或故障,制造厂家同样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针对电梯维保,本法规定由制造厂家或依照本法取得安装、改造、修理资质的单位进行。从中不难得出,除了厂家可以对电梯进行维保之外,取得相关资质的安装维保公司也同样具有维保资格。但即使本品牌的电梯由第三方公司维保,制造厂家同样要承担相关责任。
  
  比如,电梯制造厂家要对电梯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对电梯维保或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电梯出现故障要及时告知使用单位并向质监部门报告等。
  
  对此,西继迅达(许昌)电梯有限公司董事长刘金忠表示:“目前,厂家自己维保的电梯比例还较低,大部分电梯还是由社会上维保公司在做。根据法律要求,即使这部分电梯不归厂家维保,但厂家依然对电梯安全负有相关责任,这对厂家来说无疑是一种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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