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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民政厅2013年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作者: 发布于:2015-08-17 11:07:54 来源:

           2013年5月7日,贵州省民政厅在贵州省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2013年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2013年我厅部门总预算额100238.7万元;2013年我厅部门预算基本支出3451.7万元,占预算总额的4.7%;项目支出69916万元,占部门预算总额的95.3%。


  2013年我厅“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83.72万元(因我省对因公出国出(境)、公务用车购置实行总额控制,本预算总额不包括该2项内容),占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支出的0.25%。其中:公务接待费83.7万元,占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支出的0.11%;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0.02万元,占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支出的0.14%。


  主要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项目: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10000万元。(1)用途:城市低保对象生活补助。(2)资金分配方式:因素分配法。


  2、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22500万元。(1)用途:农村低保对象生活补助。(2)资金分配方式:因素分配法。


  3、农村敬老院建设补助资金10000万元。(1)用途:补助农村敬老院建设(拟新建农村敬老院150所、新增床位1.2万张);(2)资金分配方式:根据建设项目床位数进行补助。


  4、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2709万元。(1)用途:受灾地区应急救助、受灾群众过渡安置期间基本生活救助,因灾倒塌、损坏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灾物资储备;(2)资金分配方式:根据灾害发生情况及受灾严重程度具体测算。


  5、抚恤补助资金8106.4万元。(1)用途:主要用于发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城乡部分参战参核人员、省属困难企业复员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生活补助;(2)资金分配方式:因素分配法。


  6、退役安置补助资金4337万元。(1)用途:主要用于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军队离退休干部医药费补助、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地方性补贴等方面的支出;(2)资金分配方式:因素分配法。


  7、城乡社区以奖代补资金3000万元。(1)用途:主要用于补助各地开展社区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互助服务以及提升服务能力;(2)资金分配方式:根据项目评审情况予以分配。


  (二)医疗卫生项目主要包括:


  1、城市医疗救助1200万元。(1)用途:城镇困难群众医疗救助;(2)资金分配方式:因素分配法。


  2、农村医疗救助1200万元。(1)用途:农村低保、农村五保等农村困难群众医疗救助;(2)资金分配方式:因素分配法。


  (三)福利彩票项目公益金26871万元:(1)用途:用于老年福利、儿童福利、慈善事业等专项事业补助支出;(2)资金分配方式:根据项目评审情况予以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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