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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锦生:打造阳光采购快车

作者: 发布于:2015-08-11 15:50:54 来源:

  “令人信服、催人奋进。”对于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财政厅厅长黄锦生用了这样八个字。黄锦生说:“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我为有这样一个政府感到自豪。”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财政厅厅长 黄锦生


  听着总理在报告中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黄锦生也在总结四川省财政工作的点点滴滴。谈到政府采购,黄锦生说:“它是财政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并称为财政改革的‘三驾马车’,共同构成了实现公共财政职能的操作平台,有‘阳光交易’之称。”黄锦生认为,“阳光”就是规范、“三公”,是政府采购必须始终坚持的灵魂。


  改革取得较好成效


  2005年,四川省政府采购规模首次突破百亿元大关,完成110亿元。近几年,该省政府采购规模连续保持西部第一、全国前十的水平。黄锦生充分肯定了这些成绩,他说:“从几年的改革实践来看,这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这种效果可以在一组数据中得到印证。


  采购规模,以2006年为例,当年完成了133亿元,比上年增加23亿元,增幅达21.42%;制度建设,自2003年《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四川省财政厅先后出台了二十多个规范性文件,仅2007年就相继出台了10余项管理制度;预算编制,2007年省级单位年初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达36.6亿元,比上年增加22亿元,增长达161.48%;质疑投诉,2007年受理的投诉案件仅10起,没有一起行政复议和诉讼……“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几年来,四川省的政府采购工作正在朝着良好的方向发展,采购规模不断扩大、运作程序不断规范、采购效果逐步显现。”黄锦生说,“这肯定是应该积极坚持的一个方向。”


  全过程监督防腐败


  黄锦生同时强调,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只是政府采购制度的作用之一,更为重要的是,要看到它也是一项防腐制度,是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治本工程。“它在防腐倡廉方面的重要意义不能被忽视。” 黄锦生认为,每一个环节都可能滋生腐败,必须实施全过程监督。


  四川省的“全过程监督机制”,是抓住政府采购过程中最为关键的7个环节来加强监督。首先是以流水线作业的方式规定采购流程,实施程序化监督;对于采购预算,要求年初编细编全,年中调整必须履行正式手续,防止超预算、超计划采购和专项资金挪用等情况;要求采购人随机抽取代理机构,构建代理行为良性竞争机制;建立了全省统一的评审专家库,规范专家抽取;开发了“政府采购电子评标系统”,以技术、机制的创新来规范评审行为;在大力推行公开招标的同时,对采购方式变更实施严格管理;重大质疑事项,财政部门还要提前介入调查。


  五年的实践建立起的这套“全过程监督机制”,从强化预算管理、公开采购信息、规范采购行为等方面发挥作用,使四川省的政府采购活动有了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


  规范与效率共赢


  “就政府采购制度而言,规范无疑是灵魂。如何实现规范与效率的共赢、统一,正是这项改革需要不断推进之处。”黄锦生说。


  政府采购本身是一套程序,必须严格地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规范化操作,而采购单位需要的,除了质优往往还有便捷,有时会更注重效率。影响效率的因素有许多——在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时限不能随意改变的前提下,往往有预算编制不全、不细,协调、沟通不畅等原因,有时候甚至还有废标等原因。


  “我认为,对政府采购制度而言,规范和效率都很重要。舍弃了效率,规范是没有生命力的。”黄锦生认为,如何协调规范和效率之间的关系,将两者有机地统一起来,既有规范,也注重效率,是政府采购推进过程中需要探讨的问题,只有打造“阳光采购快车”,才能真正实现“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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