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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2012年部门预算公开

作者: 发布于:2015-06-08 15:54:0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第一部分 中国保监会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国保监会2012年部门预算表

  一 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二 公共预算收入表

  三 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中国保监会201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保监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拟定保险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定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起草保险业监管的法律、法规;制定业内规章。

  (二)审批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的设立;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审批境外保险机构代表处的设立;审批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等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审批境内保险机构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保险机构;审批保险机构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决定接管和指定接受;参与、组织保险公司的破产、清算。

  (三)审查、认定各类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制定保险从业人员的基本资格标准。

  (四)审批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险种等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对其他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实施备案管理。

  (五)依法监管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市场行为;负责保险保障基金的管理,监管保险保证金;根据法律和国家对保险资金的运用政策,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进行监管。

  (六)对政策性保险和强制保险进行业务监管;对专属自保、相互保险等组织形式和业务活动进行监管。归口管理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等行业社团组织。

  (七)依法对保险机构和保险从业人员的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对非保险机构经营或变相经营保险业务进行调查、处罚。

  (八)依法对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进行监管。

  (九)制定保险行业信息化标准;建立保险风险评价、预警和监控体系,跟踪分析、监测、预测保险市场运行状况,负责统一编制全国保险业的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发布。

  (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国保监会纳入2012年部门预算部门编制范围的单位为43个,包括会本级、41个直属派出机构和培训中心。

1

附表:

1 中国保监会本级
2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
3 中国保监会天津监管局
4 中国保监会河北监管局
5 中国保监会山西监管局
6 中国保监会内蒙古监管局
7 中国保监会辽宁监管局
8 中国保监会吉林监管局
9 中国保监会黑龙江监管局
10 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
11 中国保监会江苏监管局
12 中国保监会浙江监管局
13 中国保监会安徽监管局
14 中国保监会福建监管局
15 中国保监会江西监管局
16 中国保监会山东监管局
17 中国保监会河南监管局
18 中国保监会湖北监管局
19 中国保监会湖南监管局
20 中国保监会广东监管局
21 中国保监会广西监管局
22 中国保监会海南监管局
23 中国保监会重庆监管局
24 中国保监会四川监管局
25 中国保监会贵州监管局
26 中国保监会云南监管局
27 中国保监会西藏监管局
28 中国保监会陕西监管局
29 中国保监会甘肃监管局
30 中国保监会青海监管局
31 中国保监会宁夏监管局
32 中国保监会新疆监管局
33 中国保监会深圳监管局
34 中国保监会大连监管局
35 中国保监会宁波监管局
36 中国保监会青岛监管局
37 中国保监会厦门监管局
38 中国保监会江苏监管局苏州监管分局
39 中国保监会山东监管局烟台监管分局
40 中国保监会广东监管局汕头监管分局
41 中国保监会浙江监管局温州监管分局
42 中国保监会河北监管局唐山监管分局
43 中国保监会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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