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物资采购应具备物流配送功能
根据总后勤部建设“六类保障基地”的要求,军队物资采购机构应具备配送功能。军队物资采购机构应综合运用系统集成思想和自身采购、仓储、配送、运输和技术服务手段,充分利用社会保障资源和信息技术,精确预测部队后勤需求,灵活调遣保障资源,采取多种手段主动地在需要的时间和地点为部队供应物资。
军队物资采购机构物流配送现状
物流装备技术较为落后。现有物资采购机构数量少,分布不均,且大多由成立于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物资供应站改制而成,基础设施整体水平不高,物流技术装备水平偏低。在仓储设施方面,现有仓库建设时间长,大多是空间小的平房,缺少自动化立体仓储设备;在储备数量上,现有储备单一,数量少,布局不够合理,保障手段跟不上;在搬运设备方面,现有设施设备多是普通车辆,缺少现代化的箱式货柜和集装箱托头及特种运输车辆;在物流技术方面,信息管理水平滞后,技术手段不高,条型码、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还没有应用,其配送的配套性还不高,这些都将直接影响物资保障效果。
军民融合亟待加强。我军物流体系发展时间不长,军民结合军事物流体系理论上没有系统的发展战略,在条块分割、自办实体、自我服务、自我保障、多头管理的传统模式影响下,双方对军地双方各种物流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缺乏必要的协调,致使地方物流在设计规划和建设时没有充分考虑军事物流需求和国防要求,战时很难利用好地方物流资源。一方面大部分时间处于闲置状态,另一方面又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搞建设,使得军事物流在许多方面难以与国民经济有机结合,保障效率不高。
物流管理体制尚未形成。现代军事物流建设强调物资采购、运输、加工、包装、仓储、供应的一体集成,由于历史原因,我军后勤管理体制还处于各自分割状态,军交、物资、仓储、装卸搬运、采购各自一体,条块分割,分自为政,管理体制尚未形成。这种管理体制结构,致使物流活动多头管理,部门与部门、环节与环节之间机构重叠、职能交叉,生产、采购、运输、配送等各为其主,各自一体,战场需求被动,资源利用率较低,各功能模块缺少横向协调、配合与集成,保障效益不高,有待一个机构和部门统一整合利用。
在职能作用发挥上效能不高。现代军事物流运作紧紧围绕部队需求,及时准确地掌握物资需求信息,形成需求引导、快速响应、信息支撑、一体联动的运作机制,实现以准确的数量、准确的质量、准确的时间、准确的地点、准确的价格为部队提供恰当的保障。军地物流自成一体和军队内部物流各自为政的历史原因,采购、仓储、运输、配送等保障职能彼此分割,老死不相往来,没有一个协调机构,职能作用发挥不力,部队需求从计划申请到资源配置各个环节难以掌握,军事资源难以支撑,军队采购机构职能作用更无法发挥,效能不高。
构建军队物资采购机构物流配送模式原则
军队物资采购机构物流配送模式构建应遵循军委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战略决策,以《全面建设现代后勤纲要》为依据,充分发挥采购机构采购、仓储、配送优势,科学筹划,军地合力,建立起保障指挥统一、组织体系完善、运行机制顺畅、管理科学高效的军地一体物流配送模式,对部队实施全方位、全纵深、全过程、持续有效的保障,提高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物资保障能力。
统一指挥原则。统一指挥是指为实现平时配送与战时配送的有效衔接,在平时建立起与战时体制相适应的上下衔接紧密、左右协调一致的军事物流保障指挥体系,进行统一计划、集中决策、科学安排、整体协调,最大限度地满足部队需要。坚持统一指挥原则要求必须健全物资配送保障体制,理顺军队与政府之间、军地联合保障机构上下级之间的关系,优化保障体制,依据保障体制实行配送集中统管,将以往分散的、隐性的环节及职能集中化,集中采购机构于一身,减少管理层次,使组织管理精干、快捷、高效,指挥渠道简明、畅通,各级职责、权限明确,从而对部队实施统一的物资供应。
高速高效原则。高速高效是指针对部队应急需求保障快节奏、高消耗的特点,物资采购机构要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对部队实施配送保障。坚持高速高效原则要求物资采购机构配送简化工作程序,打破单位限制,纠正或改进层层汇报、级级审查的状况,使配送组织更加灵活、快捷,缩短配送实施时间,提高配送执行的灵活性,根据战役力量编成、战场环境、作战样式、战法运用和保障任务,在继承传统保障方法的基础上勇于创新,采取划区定点保障、机动支援保障、应急超越保障、空中垂直保障等多种方式实施联合保障,提高配送效率和保障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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