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改革保留四类公务用车,多地车改方案出台
作者:徐颖哲、黎娴 整理 发布于:2015-12-29 11:30:5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公车改革保留四类公务用车,多地车改方案出台
2015年11月12日,国家发改委相关人士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目前中央和国家机关本级140个参改部门公车改革工作已全面完成,中央垂直管理系统车改已经启动,中央企业和事业单位车改方案正抓紧制定,即将出台。
公车改革一直备受关注,从各地的进展来看,公车改革进展快慢不一,程度不同,效果也不大一样。《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公车改革的总体规定要求,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
由于各地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交通基础设施状况存在很大差异,地方车改相对比较复杂。目前,29个省区市上报车改方案,其中27个省区市已经得到批复。从各地已经出台的车改方案来看,保留的一般公务用车基本包括四大类(不包括领导用车),即机要通信和应急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用车、调研和接待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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