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十大政府采购科学监管制度
作者: 发布于:2015-07-23 16:04:21 来源:
编者按
随着政府采购管理理念科学化、精细化程度的不断深入,各地出台的相关规章、制度也随之凸显出其在引导和推动政府采购实践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令所有政府采购从业者为之欢欣和鼓舞。
由政府采购信息报社和政府采购信息网联合主办的第六届全国政府采购监管峰会评选出的2010年度“十大政府采购精细化管理制度奖”和2010年度“十大政府采购科学监管制度奖”,旨在表彰先进,激励各政府采购工作者再接再厉,努力为我国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更大的贡献。今刊登相关内容,与读者共飨。(点击蓝色标题进入详细页)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总局机关信息化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制度点评:该通知从项目预算和计划、业务(技术)需求、招标文件的制定,到授权评标委员会定标,再到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提交形式以及合同订立、合同审核付款程序、合同保管和文件运转等9个方面,对国家税务总局机关信息化项目的政府采购相关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
该通知指出,采购项目坚持依预算、依计划采购的原则,对无预算、无计划的项目不进入采购程序;对年度整体立项的项目,预算科目应与财务部门的支出科目一致,并按照整体立项批准的项目预算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总局机关信息化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各项规定进一步提高了税务总局机关信息化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规范了采购行为,优化了采购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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