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十大政府采购精细化管理制度
作者: 发布于:2015-07-23 16:02:54 来源:
编者按
随着政府采购管理理念科学化、精细化程度的不断深入,各地出台的相关规章、制度也随之凸显出其在引导和推动政府采购实践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令所有政府采购从业者为之欢欣和鼓舞。
由政府采购信息报社和政府采购信息网联合主办的第六届全国政府采购监管峰会评选出的2010年度“十大政府采购精细化管理制度奖”和2010年度“十大政府采购科学监管制度奖”,旨在表彰先进,激励各政府采购工作者再接再厉,努力为我国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更大的贡献。今刊登相关内容,与读者共飨。(点击蓝色标题进入详细页)
《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黑龙江省财政厅
制度点评:黑龙江省财政厅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政府采购节约资金由省财政厅统一管理,对于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的单一资金来源项目,使用省级一般预算资金采购节约的资金,由省财政厅收回统筹安排使用;使用财政专户资金或政府性基金采购节约的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使用中央专项资金采购节约的资金,由省财政厅收回省财政厅预算处按专项资金规定用途重新安排专项支出。上述规定旨在以进一步规范使用政府采购节约资金为突破口,通过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手段,实现对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全链条的严格管控,从而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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