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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信息报社社长兼总编刘亚利:

用专业视角关注政府采购事业未来发展

作者:韩 冰 发布于:2015-06-23 14:17:1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现场答疑可借鉴 重复质疑不受理

  采购结果公布后,未中标供应商常常很想了解未中标的原因,因此,就会有大量的询问电话打进采购代理机构。面对这么多疑问,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该怎么应付?

  刘亚利介绍说,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做法不仅有效避免了质疑,同时还赢得了供应商的一致好评,可作为经验借鉴。

  据了解,在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评标活动中,无论评标活动结束有多晚,该中心都会举行供应商现场答疑会,组织评标专家向因未中标而有疑问的供应商现场答疑。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规定,如果评标专家不能给供应商以满意的回答,在评价考核中将受到影响。

  对于“投诉事项超出质疑内容”的问题,刘亚利强调:“质疑是投诉的前置程序,投诉前不但形式上要有质疑过程,实体上投诉事项也必须先经过质疑。如果未质疑的事项也可以投诉,那么,质疑前置的程序规定就成了一纸空文。因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未经质疑的投诉事项进行审理时一定要慎重。”

  “依法受理质疑是采购代理机构的义务,但是供应商也不能在同一个问题上没完没了地纠缠。”刘亚利说,对于同一问题反复质疑,如果供应商没能提供更进一步的证据,采购代理机构也没有发现新问题,可以不予答复。

  “一些采购代理机构担心被投诉,喜欢自己来化解矛盾,而供应商一旦发现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弱点就会纠缠不休。”刘亚利认为,有没有质疑并不能反映一个操作机构水平的高低,质疑和投诉就像采购代理机构接受委托一样,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因此,刘亚利提醒学员:“在收到同一供应商相同内容的质疑函时,完全可以答复他:‘如果对本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可以向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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