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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2013年采购目录缩短年限拓展范围

作者: 发布于:2015-06-23 13:43:5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近日,江西省省本级2013年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包括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以下简称《新目录》)由该省财政厅印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对比上一期集采目录发现,《新目录》呈现出缩短年限、紧跟政策和拓展范围等特点。

  结合政采品目分类 缩短有效期

  制定集中采购目录及公开招标限额标准是各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重要工作之一。据了解,江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江西采购办")制定的上一期集采目录的有效期为4年,当时是出于集采目录每年变动不大以及方便采购人编制预算的考虑。但《新目录》却将有效期调整为1年。

  "我们作出这样的调整,主要是因为财政部今年出台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试用)》试用期为1年。我认为,制定有效期为1年的集采目录,有利于做好与《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衔接。"江西采购办副主任欧阳青波表示。

  其实,《新目录》不仅考虑了与《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试用)》的衔接问题,在落实国家相关政策方面也表现得十分积极。《新目录》在实施要求和相关说明中提出,采购人均应按规定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并按照批复后的政府采购预算及时编报采购计划,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同时,《新目录》还要求采购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优先或强制购买环保、节能和中小企业产品。

  细化品目分类 拓展采购范围

  记者仔细翻看《新目录》后发现,其完全是依据《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试用)》而制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中的编码、品目等都与《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试用)》保持一致。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货物类项目为例,包括通用设备、家具、办公消费用品及类似物品3个二级分类,最多扩展到五级分类。

  "采购品目分类的规范和统一,使得每次印发新的集中采购目录后,我们不用再花大量时间去研究这个品目,可以为编制预算带来方便。"江西省国税局财务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另外,《新目录》在细化采购品目的同时,采购范围也较上一期集采目录有所扩大,尤其是工程类和服务类项目。例如,上一期集采目录中工程类项目只有园林绿化工程,而《新目录》将其扩展为公共设施施工、通风和空调设备安装两个品目,园林绿化工程只是公共设施施工的一部分;上一期集采目录中服务类项目包括计算机通用软件、公务用车保险、公务用车加油、公务用车修理、公务印刷(不含保密资料的印刷),《新目录》将其调整为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会议服务、住宿服务、保险服务4个品目,其中除了保险服务中的人寿保险服务外,其他服务类项目均采用定点采购。

  "不断拓展政府采购范围是业界极力倡导和努力推进的,我们希望通过采购目录、品目的扩大,督促采购人实现'应采尽采'。"欧阳青波认为,政府采购范围不断拓展既是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努力的方向之一。

  政府采购信息报2012年11月23日第1390期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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